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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拖欠物管费数十万 被物业告上法庭

2016-08-31 16:59:35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涉事小区

涉事小区

四川新闻网德阳8月31日讯(记者周鸿摄影报道)住在小区缴纳物业费本来是一件应该做的事,然而德阳心悦城小区一期的许多业主却不愿缴纳,最终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今天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来到小区了解了相关情况。

物业:已为欠物管费业主垫付数十万元

今天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来到心悦城小区。在大门的门卫处玻璃窗上看到一张印着物业公司红章的紧急通知。其内容为三、四栋楼业主积极缴费,已达70%,物业公司暂为三、四栋楼垫支公共电费,9月2日前三、四栋楼欠费业主若仍未补缴费用,将进行限电和调整电梯使用。因一、二栋楼多数业主仍未履行缴费义务,将在明日上午10点停供两栋楼公共用电。

记者来到物业办公室了解详细情况。不过,该公司表示不愿接受采访。随后,记者来到一栋楼入口的公示栏看见,对于部分业主未缴纳物管费,物业公司已经出示了多份通知。

据物业公司8月18日发给业主的紧急通知显示,公司已经为欠物管费的业主垫付了数十万运行资金,其中有100余户业主欠费达1年之久,多次催收无果。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2016年7月份公共电费14190.55元;已到期的电梯年检费29920元;已到支付年限的年度电梯维保费33000元和欠费业主拖欠的环卫所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约37300元。

如果逾期未能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支付上述费用,由此造成相关单位采取停供、停止服务等措施及其后果,概由业主代表和欠费业主自行承担。

为何拖欠?业主反映物管费高、服务差

据了解,小区的物业公司也已经入驻了两年时间左右。根据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小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为包干制,每半年收取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含:小区内所有除业主自用部分及垃圾清运费、装修服务费、车位特约服务费以外的所有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公共部位能耗费用、服务人员工资等费用。

“物业已经提供了与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但是业主却迟迟没有提供。”春锦社区主任李林说,从合同上看,说明当初双方都是认同了的,但是部分业主只交了半年,后面就一直没有再缴纳,由物业公司垫付。

对于为什么不愿缴纳物管费?李林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小区一、二栋业主代表的告知书。内容明确表示,物管费过高,物业服务质量过差,质价不符,多数业主拒交物管费。

“以前小区掉过车子,还有小偷跑到没有住户的房子里,掏走铜电线拿去卖。”小区内的一位业主向记者表示,如果大家没有享受到物管的服务,那凭什么缴费。

社区多次协调无果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在一栋楼告示张贴处,记者看到一张限(停)电通知书,上面明确写明8月欠费14955.17元,多次催缴,但未履行,按程序将从8月22日10时对设施实行停电。不过,多名业主向记者证实并未停电。

“从业主方便的角度考虑,供电部门一来,我们就和他们协商不要停电,让其缓一缓,业主过几天就缴。”李林说,已经协调了两次,别人再来的话,都不好意思再让供电部门缓一缓了。

据李林介绍,对于业主和物业公司,社区已经协调了四次但都没有结果。而协调的内容主要是物管费及物业服务存在的相关问题。

据了解,心悦城一期共有4栋楼,其中一、二栋是商品房,三、四栋为拆迁安置房。商品房业主物业费为每月每平米1.5元,而拆迁安置房业主物管费用为每月每平米1元。商品房业主认为,小区内两种收费标准是违法行为,要求统一为1元。

“拆迁安置房的这些业主,当初是因为开发商拆了别人的房子,因此开放商为拆迁户业主补贴了5毛钱,所以他们的物业收费为1元。实际上所有业主的物业费交的都是一样的。”李林说。

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物业公司都一一作出了回应。不过现实看来,这些回应始终未能得到业主肯定,以至于迟迟未交物业管理费。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不称职,完全可以成立业委会,将其解聘。”李林表示,但前提是要把前期的费用结清,毕竟别人是做了工作,为小区业主服务了。

据悉,因为部分业主一直拖欠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已经向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柯旺 C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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