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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月饼换个日期隔年卖 厂商:仅礼盒是去年的(图)(2)

2016-08-29 13:39:18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厂商回应仅礼盒是去年存货

昨日,北京晨报记者联系到北京二商集团宫颐府月饼销售负责人陆先生。他表示,确实收到消费者反映有一批商品出现两个日期,但“问题在包装盒,月饼质量绝对没事儿”。

陆先生说,“双日期”包装盒确实是去年剩下的,今年再利用时工人没有将去年的日期涂抹干净,但他再三强调,月饼是新的,“每块月饼都有一个由数字字母结合组成的追溯码,通过追溯码,我们厂家内部可以查到生产日期、生产工具、生产班组、负责人等信息。不过目前消费者自己还不能通过扫码查到这些详细信息。”此外,陆先生解释,由于月饼都是套装出售,非散品,因此生产日期只印在包装上。

对于叶先生等消费者提出的货价10倍的赔偿要求,陆先生表示不能同意,“他们都是职业打假人,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我们也提出过一些解决办法,无奈对方没同意。现在这事儿我也还会和公司领导商量,积极协调解决。”

律师说法职业打假人视同消费者

根据卫计委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此外,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陈抒律师表示,如厂家不能证明月饼是在新的生产日期当天生产,消费者有权依据损害事实及上述法律向商家索赔,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对超市以消费者是“职业打假人”为由拒赔,陈律师称,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记者向北京食药监局反映了这一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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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静姝文并摄

线索:辰先生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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