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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送走三胞胎其中一人 兄弟至今以为是双胞胎(2)

2016-08-26 09:56:23      参与评论()人

也正是出于这一点,老朱才推断出母亲将自己孩子卖了。“如果当时她没收钱的话,为什么现在矢口否认这件事?原先一直欺骗我,说到两三岁的时候当亲戚走,我一直等着,但又不承认了。”

如今,因为此事,老朱与母亲的关系已经彻底断绝。虽然同住一个小区,两家也早已互不往来。记者联系老朱母亲时,小区住户告知:老朱母亲不在家,正在与女儿外出旅行。关于老朱家的纠纷,邻居们都有所耳闻,却都不愿多作评述。“可能牵扯到一些家务事吧。”一位邻居说道。

律师态度老朱母亲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警方介入调查

据悉,根据我国收养法相关规定,送养和收养需要满足能力、资质等一系列条件,此后需要书面协议签订、收养程序办理。收养法第十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一条又有规定称,“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北京大发律师事务所(济南分部)律师李友震称,老朱因暂时经济困难养不起孩子,虽然可以构成送养孩子的条件,但老朱在送养孩子的过程中始终未出面,而是委托其母实施,“这违反了收养法生父母共同送养子女的送养规定,更没有履行作为孩子生父的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而至于老朱母亲的做法,李友震称,一旦情况属实,老朱母亲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果老朱的担心成真,老朱母亲从收养人处得到了费用,则涉及到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

由于情况复杂,李友震建议:老朱夫妻俩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涉嫌刑事案件,目前只能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不管怎样,孩子始终是无辜的,公安机关应就此事展开调查。”

为尽快得知孩子下落,老朱慎重考虑后决定报警。22日,齐鲁晚报记者与老朱前往历下区龙洞派出所报警,目前警方已经受理该案件,相关详情正在调查中。

(责任编辑:孙成祥 cn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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