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回到家
1月1日,范某和王某军驾驶一辆摩托车回到太和县。1月2日,他们开始做准备工作,但没有找到目标。1月3日下午,二人在太和县郭庙乡吴腰庄村口见到童童兄妹二人,看左右无人,决定动手。
3名犯罪嫌疑人将童童带回河北涉县后,对方见3名嫌疑人提供不出孩子的户口等手续,拒绝接收。孩子没能卖掉,他们只好把孩子带在身边,再寻买家,没想到还没得手,就被民警抓获归案。
经过上午的庭审,太和县法院就该案当庭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3万元,王某兰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2万元,王某军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