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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修理工奉命“造车祸” 被交警发现疑点

2016-08-23 14:35:09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 一辆宝马和一辆大众途锐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两车损失共计超过20万元。8月22日,民警最终认定,这是一起人为骗保事故。

8月11日上午9时20分许,遵义兰海高速交警大队接到报警:一辆宝马轿车和一辆大众途锐越野车在辖区乌江段追尾,无人员受伤。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这起事故并不复杂,而且事发路段视线较好,路面也很干燥,但追尾的两车,却受损非常严重,这辆宝马730的大灯、水箱等损坏,途锐尾箱、后保险杠、排气管受损,初步估计损失超过20万元。

据悉,该宝马车为四川籍,途锐为我省安顺籍。在询问中,两车驾驶人,均无法准确说出车辆来源及车主信息,十分可疑。就在民警准备将双方带回交警大队调查时,被追尾的途锐车驾驶人悄悄离开。

当天,民警将两车拖回大队,并通知双方车主,前来处理此事。但两车主却借口在外地出差,迟迟不露面。经过多日调查,警方最终查明,这是一起人为制造的事故。

8月22日,宝马车主母某向警方承认,为达到骗取保险的目的,他与遵义某修理厂老板勾结,约定伪造事故。该修理厂老板为非法牟利,找到自己的朋友、途锐车主李某,决定制造追尾事故,碍于朋友面子,李某没有拒绝。

8月11日,修理厂老板安排两名员工,分别驾驶这两辆车驶入兰海高速贵遵段,人为制造该起事故。不过,让修理厂没有想到的是,这两名员工竟然穿着修理厂的衣服,裤子上还沾着机油,就驾车上路了。

8月22日,兰海交警大队认定,因该事故系人为制造,警方对此不予调查,造成的共计20余万元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交警称,其涉嫌保险诈骗的行为,交警部门将移送当地经侦大队进一步调查。根据《刑法》规定,构成保险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5至10年刑期。

(何开明 本报记者黄宝华)

(责任编辑:柯旺 C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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