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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院被罚十万后连发四问 质疑处罚太任性(1)

2016-08-22 10:29:14  澎湃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河南省医院被罚十万后连发四问 质疑处罚太任性

针对开封市鼓楼区法院向河南省人民医院下达10万元罚款决定一事,河南省人民医院8月21日深夜作出回应,称“始终积极、主动配合此次法院执法,不存在任何妨碍司法人员执法的行为”,并质问法院“从口头告知将会作出罚款到下发正式处罚决定书仅仅间隔2个小时,有无经过慎重研究?有无经过规范程序?是否太草率?是否太‘任性’?”

两天前的8月19日,河南省人民医院收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一份罚款判决书,罚款10万元。21日,鼓楼区法院公开回应称,因该院干警赴省医核查调取某案件证据时几番受阻,遭遇无端刁难、推脱,故依法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作出罚款决定。对办案人员在办案中是否存在不当之处,鼓楼区法院表示将进一步调查落实。

截至发稿,澎湃新闻尚未发现开封市鼓楼区法院对河南省人民医院《声明》的再度公开回应。

法院称医院“无端刁难、无故推脱”

据中国新闻网8月21日报道,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之前的通报称,2015年12月9日,该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确定开庭日期后,被告人梁某某向法院提供病案号为001463736的病历,称其正在河南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要求延期开庭。因原告对该病历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请求法院予以核实。

河南省医院被罚十万后连发四问 质疑处罚太任性

河南省医院被罚十万后连发四问 质疑处罚太任性1

两张内容不一、编号不同的介绍信,提供的时间间隔不到一个小时。 

本文图片均来自河南省人民医院微信公号“福音省医”

鼓楼区法院称,2016年8月19日上午10时许,法院两名干警到河南省人民医院,调查核实案件当事人梁某某提供的住院病历材料的真实性。到达该院病案室后,干警出示介绍信、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并按照要求填写病历复印申请书,要求调取梁某某(病案号001463736)住院病历材料。病案室工作人员经电脑查询告知,该病案号不是梁某某的。

随后,法院干警要求提供该病案号的住院病历材料,病案室工作人员却拖延时间不让复印,并多次拨打电话与他人联系。干警多次催促并一再解释称,正因为该病案号所显示的患者与梁某某姓名不符,存在疑点,才更需要查清事实,调取该病历材料予以核实,但病案室工作人员仍置之不理。

河南省医院被罚十万后连发四问 质疑处罚太任性2

11:01,监控拍到法院工作人员来到病案科。

经过干警与医院医务处沟通后,医务处工作人员认为法院提供手续齐全,病案室应予以办理,遂在法院介绍信上写明“手续齐全,请病案室接洽的字样,并加盖该院医务处的公章。工作人员同时答应协调病案室下午上班后优先办理。

通报称,干警在下午三时赶到病案室后,工作人员又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下午17时仍不办理。

从上午10时至下午17时长达七个小时,河南省人民医院病案室的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不予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工作无任何进展。”开封市鼓楼区法院称,“针对该院无端刁难、无故推脱,我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河南省人民医院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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