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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拒公开“请教育部放行学校用转基因油”公函

2016-08-17 08:56:04  澎湃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农业部拒公开“请教育部放行学校用转基因油”公函,两人起诉

因为之前拒绝公开一份涉及学校食堂使用转基因食用油问题的公函,农业部被北京市民沈某和西安市民孟某联合起诉。8月16日,澎湃新闻从原告处获悉,该案将于今日(17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原告孟某告诉澎湃新闻,此次诉讼主要是针对农业部以涉密为由拒绝公开其在2011年9月28发给教育部办公厅的一份公函。孟某称,这份公函中,农业部要求教育部“纠正”各地教育部门下文禁止学校食堂给孩子吃转基因食用油的“错误”。

两位原告要求法院判令依法撤销农业部2016年1月11日、15日分别给两位原告提供的《农业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此外,原告还要求判令农业部对上述公函进行信息公开。

孟某称,这份公函的存在是在2012年3月12日被发现的,当时包括杨某在内的三名北京家长到教育部要求其支持学校“营养午餐”改用非转基因食用油,教育部给三人出示了农业部的公函。

农业部拒公开“请教育部放行学校用转基因油”公函

孟某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2年7月,杨某等三人向农业部申请公开农业部办公厅2011年9月28日发给教育部办公厅的上述“公函”。杨某对澎湃新闻称,“农业部的回复是这份公函是‘秘密’文件,不方便公开。”

而在2015年底、2016年初,孟某、沈某又分别向农业部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农业部公开给教育部的上述公函。澎湃新闻从孟某处获得了农业部此次的回函文件。回函中,农业部称,“经审查发现其申请公开的信息确为国家秘密。”

农业部拒公开“请教育部放行学校用转基因油”公函1

农业部拒公开“请教育部放行学校用转基因油”公函2

农业部答辩状认为该公函为机密文件,不方便公开。

农业部则在提交给法庭的答辩状中指出,农业部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原告不予公开,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答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孙成祥 cn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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