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捐献三年来全省累计移植18例
2013年起,我省全面推开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实现器官捐献18例。“前几年做的肾移植手术,七八成都是亲属间肾移植,大多是父母捐给子女;今年以来,亲人间肾移植比例已经下降至四成左右。”廖贵益介绍。据介绍,一具健康的遗体,如果得到充分利用,平均能够用于108位患者的治疗,并且能对现代医学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目前,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捐献,但受传统观念影响,能移植手术量仅有1万余例。“在适合捐献的人群中,协调员主动沟通家属的成功率大概只有10%。”朱乃庚介绍,“如果能达到50%,差不多就够用了,这还需要很多艰苦的工作。”2014年,经过严格的培训考核,安医大一附院的朱乃庚成为我省首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中的一员。“与成人器官捐献相比,婴幼儿的器官捐献更容易推进。”廖贵益表示,婴幼儿家庭关系简单,器官捐献只要父母同意即可,不存在众多难以协调的因素。同时,他们的父母往往年纪较轻,思想意识更为先进,更容易接受器官捐献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