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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性侵女租户 称因不想再租了想把她赶走(1)

2016-08-16 08:41:44  环球时报    参与评论()人

房东出租屋内藏7处摄像头 偷拍女租客洗澡。6月上旬,小王和其他3名女孩合租在大连长江路附近1个三居室。没想到同住的二房东宋某在出租屋内安装了7个摄像头,女孩们的生活起居全部暴露在摄像头之下。

原标题:房东强奸租户逼其撤场

广州日报讯(记者方晴通讯员黎国坚、刘佳星)30岁的房东在凌晨5时进入自己租出去的铺位,采取威胁恐吓、强拉硬拽、掐脖子等方式,将21岁的女租客强奸。而他这么做的原因也非常莫名其妙——“我不想把铺位再租给她,想让她赶紧走。”记者昨日获悉,近日,从化法院判决房东阿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房东:为逼租客撤场施暴

21岁的阿玲(化名)和两个朋友在广州一所大学门口合伙开了一家奶茶铺,晚上阿玲就在由帐篷搭起的铺位里休息。2015年12月15日凌晨5时,睡梦中的阿玲突然被叫醒,发现房东阿楠就站在自己身旁。阿楠称,自己心里很烦,想和阿玲喝茶聊天。

两人聊了半个小时后,阿楠就强行把阿玲拉到自己所坐的沙发上,并用右手掐着阿玲的脖子,左手开始解阿玲的衣服。阿玲不愿就范,还踢了他一脚,跑出帐篷外,“可是他说,如果我不回帐篷里,我的家人和男朋友发生什么事后果自负。”为了保命,阿玲只得顺从了阿楠的意图。

2015年12月15日上午,阿玲叫上男友阿强及另外几个男性朋友一起找阿楠讨说法。阿楠表示,自己这么做是因为不想再把铺位租给阿玲,希望她撤场。最后,阿楠同意给阿玲6.5万元撤场费,并当场先支付了4万元,让阿玲先回去,另外的钱等他电话通知。但一直到4天后的2015年12月19日,阿楠音讯全无。无奈之下,阿玲等人前往派出所报了警。

阿楠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先是称自己并没有与阿玲发生关系。在法庭上阿楠却改口承认自己对阿玲做了错事,但表示是阿玲主动要求和自己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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