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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女学生遭霸凌 警方:打人者不满14岁不予处罚(2)

2016-08-11 08:54:26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一周后,隆尧县公安局给出了三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李强提供的其中一份决定书上,澎湃新闻看到写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违法行为人XXX(其中一名肇事女生的姓名)未满14周岁的规定,现决定不予处罚”。

李强称,知道妹妹被欺凌后,自己7月27日从外地赶回家。8月5日,他告诉澎湃新闻,经此一事,本来就内向的李梦更加不爱说话了,“晚上也睡不踏实,白天吃不下饭,见到学校同学就避着走。”

李强认为,这件事对妹妹最大的打击是心理,特别是在视频被传上网、很多同学都看到后,李梦不愿意回学校了。

为此,李强称,他和家人多次前往县教育局信访部门要求讨还公道,但并都没有得到教育局的明确回应;事发后,补习班的老师孔德明也拒接李强的电话。

“我搞不懂现在的孩子都是怎么了,现在那么多校园暴力,就是希望能有一个部门能好好处理,不是私了就能没事的。”李强表示,现在家人只是要求学校和教育局“有一个说法”。

8月5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了补习班教师孔德明。孔德明坦言自己在这件事上有监管不当的责任,“因为这件事,我们补习班都停课了,我本该有的优秀教师评奖全没了,学校和局里都给了我处罚,就差被开除了”。

他表示,由于双方学生父母赔偿意见不合,导致此事僵持到现在都没有得到好的解决。“李梦家一开始是要50万,后来要20万,其实我们都希望能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但派出所又不受理。”

李强则对赔偿事宜给出了与孔德明不同的说法。他表示,一开始肇事学生的家长曾去看过李梦,开口就要提赔偿,这让李梦的父母非常气愤,“当时在气头上,就说要赔就赔20万,但之后我们都没再提过赔钱,就是想希望学校和教育局能出面处理。”

李强说,由于一直得不到说法,最终他们只能通过私了的方式解决,“打人(学生)的父母赔了我们2万块钱,但我们还是希望这件事能引起社会对校园暴力的关注。”

8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了隆尧县教育局。虽然李梦家人称此前曾多次前往县教育局要求处理,但当地教育局办公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从未听闻此事”。

(责任编辑:丁勇 C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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