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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国务院认可公司诈骗2000万 称有3万亩黄花梨

2016-08-10 16:30:24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南方日报讯(记者/祁雷 通讯员/施桂鸿 梁荣忠)一家假冒被国务院认可的生态公司,对外宣称在贵州有近3万亩珍稀黄花梨林地,并通过开投资讲座等方式,以林权转让、参与分红为幌子,骗取200多名中老年人投资达2000万……近日,广州越秀警方成功打掉该非法集资诈骗团伙,抓获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今年7月以来,越秀警方收到多名事主报案,称被贵州汇x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投资黄花梨种植和林权转让项目的名义骗去钱财,至今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

接报案后,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走访事主和前期摸查,民警发现该公司于去年4月租用中山六路某高档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同时以打电话或临街派发宣传单张的方式,邀请中老年人到公司观看公司宣传视频、听取投资讲座,并现场派发一些小礼品。

据介绍,过程中,该公司业务员会大力鼓吹贵州汇x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获得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认可的生态、绿色公司,获得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并声称公司在贵州省罗甸县拥有3万亩的林地,主要种植名稀木材黄花梨,发展前景非常可观。

警方介绍,通过投资讲座,业务员以该公司正进行林权转让为由,告知现场中老年人如能与公司签订《林权转让合同》及《林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进行投资,每投资人民币1万元即可获取每月按2%的利息即人民币200元的收益,并承诺一年后返还本金。此外,如果公司成功上市,投资的本金不取回的话还可作为原始股参股。

在高利润的诱惑下,200多名中老年人参与了投资,涉及投资金额达2000多万元。但据多名报警的事主反馈,其在收到几期利息后,该公司就不再向他们支付本息了。2015年12月份,多名事主前往该公司追讨本金,被业务员以公司正筹划上市,无法返还本金和月息为由拒绝。

经过前期证据收集和走访调查,专案组民警基本锁定这起典型的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的犯罪证据。7月25日,越秀警方组织警力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清查,将该公司的总经理郭某、总经理助理张某、市场部经理石某和主管许某等10多名人员带回调查。

经审查,郭某(男,25岁,河南省漯河人)、张某(男,22岁,浙江省乐清人)、石某(男,38岁,江西省九江人)和许某(男,32岁,广东省乐昌人)等4名嫌疑人供认,他们合伙利用投资种植黄花梨和林权转让的形式向社会上的中老年人吸收所谓的投资款并从中进行提成,获取暴利。

目前,越秀警方已依法将郭某、张某、石某和许某等4名嫌疑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收广大群众参与投资,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并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或者以委托理财名义,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群众,以达到迷惑欺骗群众参与投资的目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群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雇人派发宣传单张、利用向社会捐赠增加自身影响力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提高公众关注度。

四、利用亲情友情诱骗

有些参与非法集资人员,在非法集资组织者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友情等拉拢身边人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遇到哪些情况应提高警惕,小心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1.吹嘘“低风险”甚至“无风险”却能获得“高回报”的;

2.身边有亲戚、朋友、老乡等“现身说法”,吹嘘相关项目有高额回报,自己已经获利很多的;

3.打着“国家支持项目”、“政府重点工程”、“高科技产品”、“新兴产业”、等旗号,宣传鼓动投资的;

广大群众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上述情况,应留多一个心眼,多加防范,避免钱财损失。如发现被骗,请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责任编辑:柯旺 C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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