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对于年逾古稀、生活困难的父亲,儿子拒绝支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父亲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记者今日从通州区法院了解到,法院通过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审结此案。
张老汉今年已年逾古稀,年老多病,无收入来源,生活极为困难。张某系其亲生儿子,应承担法定赡养义务。张某虽有能力给付,却找种种借口不给付赡养费用。2011年9月,法院判决张某每月向父亲支付200元的生活费用。判决生效之后,张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张老汉于2015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支付共计10000元的赡养费。
执行中,法官多次与张某联系,希望他能念及亲情,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张某不但未履行义务,还将法院电话拉入黑名单。法官多方打听,了解到张某系某旅游公司职员,长期从事国内国际旅游的导游工作。于是,将张某录入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这个名单,张某将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二等座。
第二天,张某因无法购买飞机票来到法院询问情况。法官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经过劝导,张某终于履行了判决。吴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