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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乱象:直播性行为抓车震 男女闯女生宿舍(1)

2016-07-22 10:38:06  环球时报    参与评论()人

据市场调查公司估计,2015年中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家,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两亿,这几乎相当于中国总人口的七分之一。

和传统媒介相比,网络视频直播平台能充分地实现用户互动。在开放的直播平台中,观众可以评论,可以弹幕,可以给主播送礼物,甚至可以和主播一起做游戏。然而,普及后的网络直播出现了泥沙俱下、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的乱象。斗鱼、熊猫TV、战旗TV、龙珠直播等多家网络直播平台因涉嫌提供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均被列入查处名单。本次集中清理,各大网络表演平台共关闭严重违规表演房间4313间,整改违规表演房间15795间,解约严重违规网络表演者1502人,处理违规网络表演者16881人。

什么样的网络直播涉嫌犯罪?直播涉及他人是否侵犯隐私权?被直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些问题引发公众热议。

涉黄直播涉嫌犯罪

女主播在摄像头面前搔首弄姿,电脑屏幕上,观众送出的虚拟礼物不断滚动。这是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查处的直播平台“嘿秀”的常见场景。

在该直播平台上,女主播根据观看用户送出的虚拟礼物或是关注度脱衣服,裸露隐私部位。这些虚拟礼物、关注度和主播的收入直接相关。在“嘿秀”平台上,还有一个数字代表主播的受关注度,主播根据这个数字来决定裸露的程度。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允锋告诉记者,刑法明确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属于犯罪。直播平台上的虚拟礼物如“送鲜花”等等,这都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营利。因为“鲜花”等虚拟礼物可以在直播平台上折算,最终以金钱分成的方式来赚取利益,属于间接营利。

除了裸露身体,有的主播甚至在房间内直播性行为。据执法人员介绍,此类主播一般会在晚上或是凌晨进行直播,整个直播过程持续20到30分钟。而此类主播一般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直播过程中也没有和用户的交流,主要通过这种表演方式获得关注。

“不收钱只意味着不构成以营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罪,直播淫秽色情表演本身仍然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只不过后者比前者量刑较轻。”吴允锋表示,直播性行为的表演如果具有一定情节,组织者还有可能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比如多名主播经组织在同一直播间进行淫秽表演。

不仅主播面临刑法制裁,直播平台和负责人也可能涉及刑事处罚。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的裸露行为是否都涉嫌犯罪呢?吴允锋告诉记者,淫秽色情界定取决于裸露的程度,比如常见的单纯露腿、露肩不能算淫秽表演。同时公安机关也有专门的鉴定部门和分级标准。在司法解释中,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视频文件属于淫秽物品。

被直播算不算侵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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