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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生与18岁男友闪恋后怀孕 男方被判强奸(图)

2016-07-20 10:40:56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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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本报记者孟剑飞

年仅13岁的懵懂幼女与18岁的男子谈恋爱,并偷吃禁果,女孩怀孕,结果男友触犯了刑律。近日,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男友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相恋数日便私订终身

小学毕业就辍学在家的织金男子小威,刚满18岁,就独自来到贵阳打工。与大多数年轻人一样,闲暇的时候,小威喜欢用手机上网、聊天、玩游戏。

2015年5月,小威通过网络认识了13岁女孩琪琪。在聊天中,两人逐渐熟识起来,为了拉近两人的距离,琪琪并未告知小威她的真实年龄,而是谎称自己16岁。

两人越谈越投机,没几天,便已无话不谈,甚至还交换了照片,小威感觉到琪琪长相甜美,更是动了心。便相约见面,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和所有情侣一样,小威每天接送琪琪上、下学,并陪她吃饭、看电影……一天,两人在外吃饭后,琪琪提出:被父母骂了,不想回家,小威便带着琪琪来到自己的出租屋。当晚,相识才8天的两人,便私订了终身。

同居3月女孩怀孕

初尝了禁果的两人,更是难舍难分。2015年6月,不愿离开的琪琪,干脆偷偷放弃学业,在小威的出租屋内住了下来。并打电话回家,谎称学习忙,在学校住不回家了。

就这样,小威外出工作,琪琪在家,两个十几岁的孩子过起了“小夫妻”的生活。

2015年9月,琪琪发现自己的身体出现问题,到医院检查后,得知自己怀孕了。突然到来的“喜讯”,吓懵了两人。几经商量,10月初,琪琪带着小威回家见父母。

“棒打鸳鸯”女孩离家出走

得知自己的女儿恋爱,还怀了孕,琪琪的母亲很是气愤,当场便将小威轰出了家门。此时,从琪琪的母亲口中,小威才得知,琪琪于2002年出生,还不满14周岁。

琪琪的母亲告诉小威,琪琪还小,还不到谈恋爱的年龄,应该继续读书,让小威以后不要再找她的女儿了。没想到,第二天早上,趁母亲不在家,琪琪和小威通完电话后,就离家出走了。一晃1个多月过去了,琪琪的家人四处寻找,却始终没一点女儿的消息,电话也一直关机。无奈下,琪琪的家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15年12月,民警在贵阳一出租屋内,找到了女孩琪琪,将她带回了家。得知10月至11月期间,小威在明知琪琪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警方因涉嫌犯强奸罪将小威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男友以强奸罪被判缓刑

2016年7月,云岩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小威第一次与琪琪发生性关系,并致琪琪怀孕,当时琪琪才13周岁。在琪琪在离家出走期间,小威明知琪琪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仍继续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小威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判处小威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案中人名系化名)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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