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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13日,扬州开发区法院公布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被告人因在熟食加工中添加了罂粟秆枝,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为让自家盐水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被告人凡某动起了歪心思。从今年3月开始,他在自家车库作坊内加工制作盐水鹅、调制卤汁的过程中添加了罂粟秆枝。在明知罂粟秆枝属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情况下,仍对外销售长达2个月。(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