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张某、22岁的高某和28岁的王某分别是河北、广东和四川无业人员,三个素不相识的异地男子,在名为“走投无路”的群上相识后预谋抢劫。
之后,人在广东的高某联系上张某并飞到北京。将目标定为放高利贷的人。去年11月25日下午,三人借口质押借款,将男子付某骗上车后勒死并抛尸,后抢走30万元现金。
经查,去年11月25日下午3点,张某三人携带绳子等,驾车至丰台区一路边,以质押借款为名,将付某骗至车内。后使用绳子猛勒付某颈部,致其死亡,共同劫取付某携带的现金30万余元。后三人将尸体抛弃在本市一高架桥墩西北侧,并将所劫钱款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