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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款为名将放高利贷者害死 三人被控抢劫罪

2016-07-11 07:52:33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27岁的张某、22岁的高某和28岁的王某分别是河北、广东和四川无业人员,三个素不相识的异地男子,在名为“走投无路”的群上相识后预谋抢劫。

之后,人在广东的高某联系上张某并飞到北京。将目标定为放高利贷的人。去年11月25日下午,三人借口质押借款,将男子付某骗上车后勒死并抛尸,后抢走30万元现金。

经查,去年11月25日下午3点,张某三人携带绳子等,驾车至丰台区一路边,以质押借款为名,将付某骗至车内。后使用绳子猛勒付某颈部,致其死亡,共同劫取付某携带的现金30万余元。后三人将尸体抛弃在本市一高架桥墩西北侧,并将所劫钱款瓜分。

近日,张某、高某、王某三名涉嫌抢劫的嫌疑人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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