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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男子奸杀11岁女童被诉 其14岁时曾杀害4岁男童(1)

2016-07-11 07:14:59  信息时报    参与评论()人

1月19日11时许,广州番禺警方在石壁街韦涌村抓获涉嫌杀害女孩陈某的嫌疑人韦某(男,19岁,广西人)。经审讯,韦某初步供述杀害陈某的作案事实。

信息时报讯(记者魏徽徽)今年1月,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韦涌村一名11岁的小女孩陈某莫在上学途中遭奸杀,凶手韦进木只有19岁。广州检方7月8日下午发布消息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在广州市番禺区性侵并杀害11岁幼女的犯罪嫌疑人韦进木,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年纪轻轻竟前科累累

起诉书指控,2016年1月18日,被告人韦进木在广州市番禺区一高架桥底,对被害人陈某(未成年)实施强奸并杀害。据查,被告人韦进木曾于2010年在广西老家涉嫌杀害一名4岁男童,但因未满14岁未被追究刑责。14岁时故意杀害一名6岁女童未遂,被判6年有期徒刑;2015年11月刑满释放。

今年1月18日,韦进木在番禺石壁街韦涌村附近的高速公路高架桥底道路处,将独自一人上学的11岁小女孩陈某强行抱进路边草丛,以捂嘴、掐脖子的手段致使其死亡,随后实施了性侵。2月2日,番禺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韦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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