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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一男子路上飞车抢夺 专盯单行女性

2016-07-08 16:15:52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丁宝军 通讯员胡玉生)昨日,记者从邢台市公安局了解到,在广宗、任县、巨鹿、南宫等地实施飞车抢夺的犯罪嫌疑人方某被警方成功擒获。在其家中查获被抢身份证120张、手机130余部,以及大量金项链、金戒指等物品,破案120余起。

3月21日14时23分,广宗县公安局接到王某报警称,她在广宗县南寺郭村东被一骑摩托车男子将挎包抢走,包内有手机2部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同日19时36分,民警又接到赵某报警称,她的手提包在广宗县第一小学门口东侧被一骑摩托车男子抢走,包内有手机1部及身份证等物品。

经询问被害人,民警发现这两起抢夺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和作案时所驾摩托车非常相似。广宗县公安局一边加大路面巡查密度,一边根据掌握的线索深入摸排犯罪嫌疑人。

案情上报后,引起邢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刑警支队、广宗县公安局及有关单位随即成立联合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过两个多月的连续奋战,专案组最终锁定了系列飞车抢夺案件犯罪嫌疑人方某(男,33岁,巨鹿县人)。6月14日下午,专案组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同时,在方某家中查获被抢身份证120张、手机130余部,作案摩托车1辆,以及金项链、金戒指等赃物。

审讯中,犯罪嫌疑人方某对连续在广宗、任县、巨鹿、南宫等地实施飞车抢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广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据方某供述,他与妻子离异后,便将孩子交给父母,自己在周边四处打工。由于好吃懒做,萌生了抢劫来钱快的恶念,频频对单行女性进行抢夺作案。

犯罪嫌疑人方某大部分选择下午、傍晚作案,看到单身骑车的女性肩膀上或车筐内有包时,就开始尾随,走至偏僻路段实施抢夺,得手后驾摩托车沿村间小路迅速逃走。

经进一步深挖,证实犯罪嫌疑人方某驾驶摩托车流窜广宗、南宫、任县等地,针对单行女性实施抢夺作案120余起。

据侦办此案的王警官介绍,“该案由于大部分被害人在被抢夺后并没有选择报案,致使犯罪嫌疑人能够连续猖狂作案。”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及时报警,以便公安机关能够尽快破案,帮您挽回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柯旺 C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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