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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女业主刚出单元门 天降手钳直插前额(图)(3)

2016-07-08 08:23:26  环球时报    参与评论()人

有遮挡防护但可能难以奏效

成都商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有些小区单元出入口虽然有遮挡的防护措施,但一旦有高空坠物发生,也可能难以奏效。如领地亚马逊小区15幢、时代青江小区7幢等,单元出入口门厅相对于上方阳台等,仅向外延伸了1米多宽,对于30多层的高楼而言,如果高处有物品坠落,稍有偏移,落地位置或远大于1米多。

再如半山枫景小区5幢3单元等,底楼遮挡防护是镂空混凝土构造,防护板上有10条宽约10多厘米的缝隙,如果上方阳台坠落螺纹刀、手钳等物品,刚好可以穿过缝隙直落单元门口。

住宅规范

公共出入口

应采取防坠物伤人措施

那么,在小区单元出入口安全方面有无相关规定呢?乐山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介绍,根据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该建筑师说,该条款属于强制条款,不过并未对采取安全措施的材质进行规定,现实中一般有设计凸出门厅、现浇混凝土、钢化玻璃等,也有采取加装雨篷的。至于那些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确实不符合规范要求。

对于这些遮挡设施的宽度,该建筑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规范中没有明确的要求,因为每一幢住宅都要依据具体的风格、环境、空间等来设计,“一般情况下,我们设计外凸的宽度1.5米以上,如果太窄了确实难以达到安全防范的效果。”

专家建议

希望有更规范

和完善的设计要求

“我曾经做过一个实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小区二十多层楼高处垂直丢下一个装有三分之一矿泉水的瓶子,落到地面竟然偏离了近2米远。”上述建筑师认为,随着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对于二三十层的高楼来说,底楼外凸1.5米宽的遮挡确实安全防范效果有限。且现有的规范仅仅针对“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口,如果上方是卧室、卫生间、厨房窗户等,一样有高空坠物的危险。只要是公共出入口,都应该“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此外,对于底层商铺楼上住宅的商住一体建筑来说,这些商铺的门口遭遇高空坠物伤人的案例也不少。”该建筑师感叹说,从安全角度考虑,这些地方同样要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也应该写进相应的设计规范中去。针对高层建筑增多、高空坠物频发的现状,希望主管部门对公共出入口等安全问题,能有更规范和完善的设计要求。

成都商报记者顾爱刚摄影报道(成都商报电子版)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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