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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买轿车住两层半楼房 违规领低保4年(3)

2016-06-22 13:21:09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据低保中心负责人黄悦介绍,根据《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九条规定,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者不如实申报或者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状况的,不得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向平军拒绝透露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其实从儿子参加工作起,他就已经不具备低保资格了,镇、村干部在入户调查时就应该及时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低保资格。”

记者了解到,根据《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家庭收入或人员发生变化使其人均纯收入稳定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应当停止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而根据《四川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低保申请人家庭财产状况有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的,其家庭不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而根据上述规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家庭成员、收入、财产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很显然,在这起村民长年违规领取低保金事件中,当事人瞒报、相关部门层层把关不严,最终导致“儿子买轿车、父亲领低保”的不公平事出现,引发村民不满。

县纪委回应: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针对村民反映资中县双河镇天宫堂村村民向平军违规享受农村低保问题,资中县纪检监察三室副主任唐霞表示:“纪委将成立初核组,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初核。村民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县纪委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立案调查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依规进行查处。”(来源:内江新闻网记者李仁胜 罗玲丽文/图)

(责任编辑:柯旺 C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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