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的老出纳韩某,沉迷赌博,还在外面充大款,钱不够花,四年时间利用经手本单位财物之便,将184万公款占为己有。
6月14日,海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职务侵占案。
年过花甲的韩某,曾是海宁市某合作社的出纳和报账员。从1992年起,他就在这硌岗位上工作,表现得勤勤恳恳。
2002年,出于信任,合作社将公章、财务章、人名章以及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等,都交给韩某在管。
但没过几年,他就沾上了赌博。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从2010年起,韩某将贼手伸向了合作社的钱款,截至2014年12月被刑事拘留,四年内,他通过不法手段,侵吞单位钱款184万余元。
这些钱,除了赌博,韩某还用于挥霍。他喜欢在外面充大款,经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出手大方。
6月14日,海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韩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