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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布高考“眼镜门”调查结果:都没过错(1)

2016-06-16 06:34:50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安徽公布高考“眼镜门”调查结果:几方都没过错)

中安在线讯据安徽商报报道:考生近视眼镜可疑,考试中途,监考老师收走眼镜,考生称考试受到很大影响,而经过鉴定,考生的眼镜没有问题,并非作弊工具。本报6月13日独家报道这一事件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天,石台县教体局公布了事发考场的探测视频监控调查核实情况,该县教体局认定,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有关规定。

然而,眼镜没错,考生没错,监考员也合规,但这一事件处置的效果为何引起广泛争议呢?其中显然有值得深思的地方。

[回放]开考前考生都经过探测仪检测

6月7日上午考试预备铃声响过,8点17分37秒,文科第3考场乙监考员开门进入考场,8点19分22秒,乙监考员用手持探测仪开始检查1号考生;8点20分08秒,乙监考员用手持探测仪检查2号考生(被收走眼镜的考生圆圆),检查1、2号考生鞋子时安检设备发出报警声音,乙监考员重新开始检测,从1号开始按序检测,并要求考生签名后在相应座位坐好。

因有少数考生上厕所,乙监考员对这些考生做了复检,8点42分10秒,按顺序对全体考生进行了检测。

考试中检测到两考生眼镜异常

正式开考后,9点28分22秒,乙监考员按《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手持探测仪,从考生中间空道按序探测。

10点22分36秒,乙监考员再次手持探测仪按序在考生中间空道中探测,10点22分41秒,探测到2号考生时,探测仪振动,乙监考员对2号考生眼镜进行检查。

10点24分20秒,检测到24号考生时探测仪有振动,乙监考员检查24号考生眼镜并将其眼镜交甲监考员检测,后将眼镜还给该考生。

请示后监考员收走两考生眼镜

针对发现的情况,后来乙监考员在考场门口向楼层纪检员和池州市教体局巡视员汇报;根据相关要求,10点36分48秒,乙监考员先后将2号、24号考生眼镜交给主监考,摆放在主监考前讲台上。

11点06分45秒,乙监考员根据通知还眼镜给24号考生,11点06分51秒,乙监考员还眼镜给2号考生。

[处置]教体局:监考员处置符合规范

石台县教体局称,语文学科考试结束,接到一考生家长反映监考员工作不规范后,县招生考试部门和考点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考试监控视频进行回放核查,并找到该考场三名监考教师和楼层纪检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媒体公布了调查核实情况。

石台县教体局认为,在整场考试监考过程中,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的要求。探测仪出现误判,为什么?

这事目前有个待解的谜,两个考生的眼镜确实不是作弊工具,两副眼镜在考前顺利通过探测,而在考试进行中却触发探测仪“报警”。一个考场那么多考生戴眼镜,为何只有这两人的眼镜触发“报警”?

这是眼镜的材质问题?是手持探测仪的问题?还是监考员操作问题?

监考老师受指责,冤不冤?

一名接近涉事监考员的人士告诉记者,他和那名监考老师聊过此事,她是个工作很认真的人,也不是第一次参加监考了,发现探测仪“报警”后,她也是在请示了巡考员后按要求收走两名考生眼镜的,在这件事上被人指责她有点“冤”。

这位人士表示,针对网上一些不堪入耳的话,这名监考老师已经报警。

昨天,安徽商报记者从石台县公安局证实了监考员报警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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