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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看妇科却被做整形手术 涉事门诊停业整顿(2)

2016-05-31 08:41:09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疑问二

涉事医师是否取得执业资质

在执法人员调查时,该门诊部提供了钟瑞华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该证书颁发时间为2009年,注册的执业地点在江西瑞金。有读者质疑,钟瑞华取得执业证书已有7年时间,至少应该接受三次两年一次的考核,但其是否按时参加?有没有在韩城执业的资格?

韩城市卫计局分管医政工作的副局长郭岁威介绍,没有查询到钟瑞华的注册和备案信息,现在还不能确定钟瑞华是否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也有可能是异地执业,没有按规定在该部门备案;也有可能钟瑞华并没有执业资质。

“但异地执业从卫生行政管理政策上讲,是不允许的。”郭岁威说。

如果2009年以后,钟瑞华再未通过相关考核,《医师执业证书》被注销,她的诊疗行为是什么性质的?

对此,韩城市卫生和计生执法部门人员表示,如果是这种情况,应认定为涉嫌非法行医行为。至于是否涉及了刑事责任,要对受害人进行司法鉴定,依据受伤害程度来确定。

疑问三

当事人所受伤害谁来负责

韩城市卫计局的回复中称,违法事实至今已近4年,《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有读者提出,这一条法律条文是否适用此事?王女士受损的身心健康权益该如何维护?

对此,同宇强表示,目前做出的停业整顿处罚,是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擅自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行为”。监管部门两年内并没有发现该门诊有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也没有市民在两年时限范围内进行投诉。

同宇强说,王女士的遭遇发生在2012年,对于该诊所而言,已超过行政处罚时限,所以没法做出关停、吊销证书等处罚措施。至于以非法行医向公安机关移送,目前卫计部门调查获取的证据链不完整,也不符合条件。同宇强建议当事人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索赔。

疑问四

停业整顿后将如何处理

韩城市卫计局称,本次检查中发现该门诊部还有3名“医师”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因此,市卫计局已在5月2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于下一步的措施,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已被依法暂扣,限期停业一周完成整顿,随后卫计部门会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将要求二次停业整顿,如果整改仍不合格的话将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证书》。

在此提醒广大读者,目前韩城市阳光妇科门诊部被责令停业整顿,暂停所有医疗活动。

法律人士表示,《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其中“两年内”的概念,应该这样理解,若该诊所违法行为一直持续,则以最后一次发现违法行为的日期来计算。至于受害患者赔偿责任,若涉事“医师”找不到人,则门诊部责无旁贷。

若有近期在该门诊部接受过手术的女性,请及时与华商报社联系,反映情况。对于提供线索的读者,华商报对个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15309132320

华商报记者卫楠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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