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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警方调查“男女在闹市拍挑逗性裸照”(图)(2)

2016-05-26 08:34:36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近日,疑似一对情侣的男女在云南省大理人民路等地拍摄大尺度照片。网络截图

焦点2是艺术还是色情?

专家称边界不好把握;但相关行为要讲公序良俗

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认为,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两人的行为是比较敏感、暧昧、模糊的,可能会对社会公序良俗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他的主观目的并不是去违背社会的道德,可能更多的是一个社会化的表达。

“这件事我们要先判定其是不是艺术创作,然后再去看她拍摄的照片是挑逗的还是纯洁的。目前我们的艺术创作和黄色、违俗的界限有一定的模糊,边界不好把握。”刘思敏表示,从照片来看,拍摄者选择的拍摄时间是特殊的时间段,避开了人群,尽可能对当地人没有产生干扰,“而且他艺术创作的动机很明显,没有色情的味道,也不是挑逗。这种艺术的冲动和想法,应该被社会所宽容,但也应该遵守现有的公序良俗、仁义道德,尽量地不去干扰别人。”

此外,刘思敏提醒,相关行为应在现有的道德框架内,要讲公序良俗,否则就有被处罚的风险,“对于当事人,我们可以去劝诫她,但对于社会大众来说,如果有人有个性化创作或表达的话,应该更多的是宽容,而不是去谴责。”

“两人的行为不提倡去做,但也不应上升到道德的高度让两人‘滚出云南’。”刘思敏说。

反对

@oo囍宝:以艺术之名,在这样的公众场合拍摄私密照片,本已经是对公众的不尊重,是对大理的不尊重,更已经触犯到相关法律。人民路不是你自家的小床,以艺术之名,行淫秽之实,加以热爱大理的口号……这样的行为只能说一句:赶紧滚出大理!

中立

@鸟儿:我的观点是,如果确保拍照过程中没有人被迫看见,现场也没有未成年人,那么他们可以放肆地拍。但最重要的是,他们不应该对外发布照片。

支持

@亚喵喵:我并不认为裸体炫爱拍照就是对他人的冒犯,趁夜色拍照本来就是相对私密化的事,又没在白天。何至于让人暴怒。一个国际化的旅游城市,得多不宽容才能喊出让游客滚出的声音。侵犯了良俗或规则该罚罚就是了。是的,作为一个业余人体爱好者,我有话要讲!

(责任编辑:丁勇 C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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