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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企高管千万元购房 被举报与其收入不符

2016-05-23 09:33:31      参与评论()人

原国企高管千万元购房 被举报与其收入不符

原国企高管千万元购房 被举报与其收入不符

日前,记者接到沈阳军区某部退役原师级干部任利民实名举报称,“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管李某某在2009年1月21日以两个“80后”儿子的名义花费1280万购买了41套房子,这与其国企高管身份及收入不相符。”

公开资料显示,李某某历任内蒙古霍林河矿区综合企业总公司副总经理、霍林河煤业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

任利民在实名举报材料中称,2009年1月21日,时任霍煤集团高管的李某某以两个儿子的名义(李晓1981年出生、李军1983年出生),在位于通辽市西拉木伦大街阿卡笛亚小区(原称枫丹丽舍小区),同一天一次性花费1280万元购买41套住房,其中一套是662万的综合商务楼,这些房屋总面积5570多平方米。

被举报者: 别说一千万一个亿我也有

对于自己被任利民实名举报巨额购买房产一事,2016年4月25日下午,李某某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回应称:“企业没改制以前我最高的职务是处级干部,改制后就不存在行政级别了。2013年年底,退休前担任霍林河煤业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是集团公司高管。”

对于花千余万以两个儿子名义购房一事,李某某表示:“确有此事。”在回应“是否巨额购买房屋与实际收入不符”的问题时,其表示:“1983年我带领家族经商,目前兄弟姐妹加一起有11家公司,家庭成员都是股东。说购买这么多房与我实际收入不符,别说一千万,我一个亿都有……”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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