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煤老板非法吸储近2亿:轻信"有钱人"甘愿当“小弟”

2016-05-18 08:04:42    中国广播网  参与评论()人

煤老板轻信"有钱人" 非法吸储近2亿获刑十三年

郭山泽/漫画

曾经风光无限的煤老板因轻信“豪哥”的谎言,在朋友圈里吸收存款,最终沦为阶下囚。近日,湖南省新化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长荣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结识“豪哥”煤老板甘当“小弟”

事情还要追溯到2004年,那时煤炭行业正风生水起,时任新化县某煤矿矿长的陈长荣已经身家数百万,因此也结识了许多“有钱人”。

就在这个时候,担任多家公司老总的“豪哥”曾志鹏(另案处理)进入了陈长荣的朋友圈。曾志鹏出手阔绰,经常邀请陈长荣出入各种高档娱乐消费场所并主动买单,还带领其参观自己的项目工程,交流生意经。双方关系迅速升温后,曾志鹏多次以资金周转为由找陈长荣借钱,承诺高额利息,并按时归还了本金和利息。

为了制造资金雄厚的假象,取得陈长荣的信任,曾志鹏还多次组织陈长荣等人到各地旅游,逢年过节还赠送礼品。后来,曾志鹏对陈长荣说他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投资项目,大家也可以一起赚更多的钱,让陈长荣帮自己向他人借钱,还可以赚利息差。由此,陈长荣开始了他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路。

隐瞒事实虚构项目欺骗他人

从2010年开始,陈长荣在其亲戚、朋友、同学等圈子中宣扬曾志鹏在办公司,搞电子监控项目,资金雄厚,很讲信用,把钱借给他能赚取高额利息,并且随时需要随时归还,可按时付息。

就这样,陈长荣的亲朋好友也开始相信了,他们把钱放到陈长荣手里,再由他放到曾志鹏那里去赚取息钱。

2008年,曾志鹏在智能居家项目上严重亏损,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到了2013年11月,曾志鹏所开公司的资金链断裂,已经无力偿还所欠款项。

同年11月17日晚上,曾志鹏对陈长荣等人说明了自己及公司无力偿还所有欠款的真实情况。11月18日,曾志鹏召开债权人会议,宣布以往用于向债权人借款的60余个项目都是自己虚构的,他早已无偿还能力,并要求与会人员将此事保密。

会后,陈长荣将此事对所有人保密,并且谎称公司在进行其他项目,继续向不特定对象进行非法集资。为使更多的人相信他还有经济实力,公司仍在运营,他将所募集资金大部分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等。

2014年4月5日,陈长荣得知曾志鹏被抓后,急忙制定潜逃计划并出逃。同年5月20日,有人向新化县公安局匿名举报陈长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警方随即立案侦查。2015年3月23日,陈长荣落网

经查,2010年至2013年11月,陈长荣从近80人手上非法吸收存款2亿余元,从中赚取0.3%月利息,尚有数千万元未归还。2015年7月30日,陈长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移送到新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补充侦查发现集资诈骗漏罪

“通过审查,我们发现该案存在一些疑点,陈长荣不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并且数额特别巨大。”该案承办检察官方东恩在对13册案卷材料进行全面、严格、仔细审查,对全案证据进行认真审查后,发现陈长荣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

为了进一步查明陈长荣涉嫌集资诈骗罪的事实、获取更加充分的证据,检察官制作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要求侦查机关对陈长荣是否明知资金断裂、现有资产状况及非法集资的资金去向、集资数额及人数等进行补充侦查。后经过补查,陈长荣不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2亿余元,还涉嫌集资诈骗罪,其从13名被害人手上非法集资400余万元,大部分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等。至案发,仍有300余万元未还。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当前社会上一些单位或个人根本就不具备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资格,虚构项目,声称资金雄厚,以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宣传,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最后很可能让希望得到高额回报的群众血本无归。这不仅扰乱了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也侵犯了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该案当事人受高额利息诱惑,不惜将自己的血汗钱“拱手相借”,结果自己蒙受巨大损失。公众在面对巨大利益诱惑面前,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合法理财,远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远离集资诈骗。

(责任编辑:翟明 CN04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