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于洪区顺丰新未来小区内一辆白色丰田轿车被人喷漆涂鸦写“小三”
前日上午,沈阳市于洪区顺丰新未来小区,白色轿车遭遇喷漆“涂鸦”,两侧车门被喷“小三”字样。律师认为,此举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与侮辱他人,已触犯刑法。
上午8时20分,业主王女士在园区里发现,一辆白色丰田轿车车体被人大量喷漆。“我当时以为是车辆贴花,走近一看是被手喷漆到处乱喷的。”王女士说,见过划车的、砸车的,这种全车喷漆喷字的还是头一回遇见。
记者在现场看到,白色丰田轿车停靠在绿地旁的停车位,车头朝向内侧。车体四面全部被喷漆,引擎盖与后备箱都是条状喷漆,车门两侧除了横竖走位的线条外,还分别喷出“小三”字样,就连车牌照与车玻璃也没有幸免。
记者在现场寻找等候,并没有发现女车主出现。附近居民称,这辆白色轿车车主确实是小区业主,这是一辆上牌不久的新车,平时就看见停靠在院内停车位。一名保安告诉记者,并没有发现是谁用手喷漆对车辆进行“涂鸦”。居民表示,不知道车主与喷漆者之间发生什么矛盾,但是采取这种极端方式,对别人对自己都不负责。“把人家车喷成这样,已经不仅是道德谴责范围,而是触犯国家法律。”
记者随后致电丰田4S店,金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不需要钣金的情况下,这辆丰田威驰轿车全车喷漆价格在5000元左右。
辽宁敦正律师事务所管明明律师认为,喷漆造成的经济损害已经超过2000元起刑点,喷漆者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管明明律师认为,在他人车上喷涂“小三”字样,侮辱以行为方式出现,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这种将‘小三’等字样喷涂在他人车上,已经构成诋毁他人,致使当事人蒙受耻辱。”(辽沈晚报康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