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年轻女尸引丧子家庭争抢 盗尸侮辱尸体猖獗(2)

2016-05-13 08:12:54      参与评论()人

日本是冥婚文化最特殊的国家。直到上世纪30年代之前,除了是由死者与生者结合外,日本的冥婚习俗与中国大同小异。但战争导致日本男性大量死亡,未婚死亡的年轻女子数量根本无法满足需求,最终人们专门制作“新娘娃娃”和“新郎娃娃”,用这种身着传统和服、做工精致的娃娃代替活人与死者配婚。

但以上这些国家的冥婚现象要么已经消亡,要么只存在于极个别地区且正在衰退。唯独在中国,冥婚现象反而随着经济发展愈发兴盛起来,并且出现了新的变化。

最深刻的变化是,不再只有未婚配的男女才会办冥婚,已婚丧偶的男女现在也可以办,而且需求同样旺盛。在山西当地,女子丧夫后,有条件的基本都会改嫁,为了安抚亡夫的在天之灵,女子会主动为亡夫买“干骨”配婚。若男子丧偶,无论是否续娶,只要去世的女子仍处于适婚年龄,女方家属就会将遗体拉走配冥婚。这样一来,女人活着的时候其家人收过一回彩礼,死了之后还能再收一次冥婚彩礼。由此可见,一对夫妻死后未必能埋在一起。

此外,年龄也不再局限于适婚青年。按照当地说法,孩子长到7岁便有了灵魂,于是当地有为10岁夭折的儿童配婚的。若孩子没到7岁便夭折,按照当地习俗,不仅不能埋入祖坟,连坟都不能有,只能扔到山里或者沟里。由于现在小孩也可以冥婚,便有人把小孩的尸体捡走谎称已经7岁卖“干骨”。

这样一来,冥婚市场的“需求”被最大限度地释放,“供给”也在迅猛增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山西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454元,这意味着家境一般的人家,为了给儿子配冥婚,除非有巨额抚恤金,否则就要掏空家底。家里有两个儿子的人家更是艰难,既要为活着的儿子娶妻送彩礼,还要为死去的儿子配冥婚,只能四处借钱,家里一贫如洗。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