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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下跪挂牌示众 律师:示众过激有悖法律

2016-05-12 08:56:12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5月10日中午,成都市万年场片区紫东芯座小区,一中年男子混进小区,正准备偷盗摩托车被巡逻人员逮个正着。闻讯而来的居民,激动之余将该男子挂上“小偷”标牌示众,并令其当众下跪。随后,接警而来的万年场派出所民警将该男子带走。据查,该男子平日在万年场租房居住,有吸毒前科。

但令其下跪并对其挂牌示众,法律人士认为,这一行为对该男子造成了人身伤害,有损其名誉,有悖相应法律规定,实不可取。

网友热议:

网友 Mia Xu:

小偷确实可恶!过街老鼠一只,没打他就示下众都便宜他了!

网友 天使之翼:

这种行为对小偷确实有侮辱的意思,不过这样做确实很有必要!可以有效的震慑犯罪分子!违法?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也违法!

网友 梦里不知身是客:

只想问问律师,他盗窃成功,他又损害了谁的权益?被盗者的权益你来维护?伪善。

网友 Jealousy:

法律都对小偷有保护!丢了东西你们找的回来?

网友 一切都是浮云:

狗日的什么法律人士,你TMD站着说话不腰疼,对小偷还有什么名誉可谈,如果不是你们法律界人士狗屁,包庇纵容,可恨的小偷又怎么会桃李满天下,就因为你们的纵容才史得那么多的违法犯罪分子肆无忌惮,无恶不作,都是你们的功劳。

网友 腾耀+众友.钟:

专家讲人格,那赔偿是不是可以喊专家赔。

(责任编辑:柯旺 C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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