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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男生朝女生头部泼酒精点火 庭审中态度嚣张(1)

2016-05-10 09:33:52  中安在线    参与评论()人

高中男生朝女生头部泼酒精点火 庭审中态度嚣张

中安在线讯据安徽商报报道,2015年8月15日中午,合肥市金寨路安徽建筑大学校园内,一名高中男生袁辰杰朝女同学小娟(化名)头部泼洒酒精后点火,导致小娟烧伤(本网曾连续报道)。昨日,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袁辰杰的作案手段非常残忍,应该判处他6年以上有期徒刑。庭审中,袁辰杰的悔罪态度较差,引起了公诉人的指责,“态度嚣张,顶撞受害人家属,没有看出你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悔悟。”

女生烧伤后不愿出门躲在家里画啊画

庭审一直持续到13时许,小娟母亲一直不停落泪,手中除了握着小娟被烧伤后的照片之外,还抱着几幅小娟最近画的卡通漫画。

母亲说,小娟目前在家休养,过一段时间要去上海做手术,手术可能要分四次做,费用就成了很大的难题,而小娟一家的经济来源只有她的父亲一人。她说,小娟最近伤口很痒,非常难受,还透露不想活了,要跳楼轻生,“我很心疼,最近每天夜里我和她爸爸轮流看着她,就担心她会出事。”

除了身体上遭受折磨,小娟心理上遭受着更大的创伤,“之前很开朗的女孩,现在整天呆在家里画画。”记者发现,小娟画的是几幅漂亮的卡通美少女漫画。

另外,小娟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已经考上了合肥一所大专院校,但是现在没办法去上学,家人已经给她办了一年的休学,“她自己也不愿意去上,还没有接受现实,之前在班级成绩都在前五名,要是不发生这样的事情,现在马上就能高考了。”

父母都希望小娟能尽快从此事中走出来,坚强地生活下去。

庭审后,记者试图采访袁辰杰的父母,对方沉默离开。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指控:作案有预谋有埋伏应判6年以上徒刑

2015年8月15日11时50分左右,合肥市金寨路安徽建筑大学校园内,两名女生正在步行,一名男生突然从斜方冲上前,手里拿着两瓶酒精。男生将其中一瓶拧开,顺着其中一名女孩小娟的头顶浇下,然后用打火机将女生点燃。危急中,附近超市老板赶来,用一盆冷水帮女生将火浇灭,但其左侧脸部、颈部、左肩等部位还是严重烧伤。

事发时小娟17岁,伤害她的男生袁辰杰18岁,两人都是合肥市28中学生,当时是高二升高三时期,为相邻班级。

据公诉机关指控,袁辰杰、小娟因恋爱纠纷产生矛盾,袁辰杰不满,预谋报复。致使小娟面部、前胸、后颈等部位烧伤,经鉴定,小娟的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伤残等级评定为工伤七级。

公诉人以为,袁辰杰的手段特别残忍,是有预谋有准备有埋伏的行为,作案时甚至没有与受害人交流,未留任何回旋的余地,情节恶劣,应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以上10年以下。

作案之前约半个月网购酒精藏在抽屉

昨日上午10时许,袁辰杰被押解上法庭,他穿着一身灰色运动衫和运动鞋,依然是学生打扮。当天小娟的父母来到现场,小娟并未出庭。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袁辰杰没有异议。他供述,追求小娟结果不如愿,所以决定报复。他说,感情受挫后他非常气愤,案发之前看到小娟心情不错,怀疑小娟谈了男朋友,心中更是气愤难耐,所以决定买来酒精。

对于酒精的来历,袁辰杰说,案发之前半个月他在淘宝网上购买,一瓶3元,邮费10元,因为邮费比酒精还贵,所以就多买了一瓶。袁辰杰说,他用的是父亲的支付宝账户购买,买回家后将酒精放在抽屉,家人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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