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朋友圈流传的假消息。
西安交警官微发文辟谣,科目四和科目五为虚构。
西部网讯(记者孙鹏)近日,有不少人在朋友圈看到一则消息,称7月1日之后,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规则将执行新的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科目四和科目五。虽然这则消息假借陕西省公安厅的名号,但整个描述漏洞百出,对此,西安市交警支队进行了辟谣,称经过认真核实,这又是一条彻头彻尾的谣言。
西安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称,这条消息有多处常识性错误,例如原文里“陕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这个名称,表述就是错误的。正确的应该为:陕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或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其中,前者是对外的称呼,后者则是内部的叫法,而原文居然把这两个称谓合二为一了。
其次,原文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培训安全规定”不仅将法律名称随意修改(正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标点符号使用也出现错误。
除了常识性错误外,这则假消息还有多处专业性错误。其中,文中关于科目一、二、三的考试内容表述完全错误。正确的应该是: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根本不存在科目四和科目五考试。大家常说的科目四考试,其实是科目三考试的一部分而已,所以就没有科目四这一说,更别说科目五了。”西安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2016年7月1日后关于驾驶证考试的内容和方法与现行的没有任何变化。另外,原文里“模拟高速行驶、隧道行驶、停车取卡、窄路掉头”此四项考试内容,本身就是目前针对大、中型客货车(A照和B照)的科目二的考试项目,也不存在增加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