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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冤案和被刑讯的7天7夜

2016-05-08 09:59:36  环球网    参与评论()人

52岁的刘吉强带着无罪判决书回到家中,父母都不在家。有时,他感觉像回到了18年前,因为屋里的家具摆设都没变。

18年前,警察将他从家里带走时,父母也不在家。那会儿,父母跟他一起生活,在他出事时碰巧出了远门。18年后,他青春不再,头发掉了一大半。他的父亲去年已病逝,85岁的母亲患癌,正在医院病床上喘息。

改变刘吉强命运轨迹的是18年前的一桩命案。1998年2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某小区内一名女子被害。刘吉强被指控为凶手。2002年,吉林市中院认定刘吉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其死缓,2003年,吉林省高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

这起错案最终得以纠正。今年4月19日,吉林省高院开庭重审此案,检方当庭建议改判无罪。10天后,刘吉强无罪获释。

出狱一周后,刘吉强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他说,对社会很陌生,还在缓慢适应,“这18年失去最珍贵的是青春,这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谈及未来,他说要先考虑的是申请国家赔偿和督促追责,“别的来不及去做,也没时间去设计。眼前最紧要的事是照顾我母亲。”

“最遗憾的是,我出来了,父亲却没了”

北青报:4月29日,法官来到吉林监狱宣判。你对“无罪释放”这一天有预感吗?

刘吉强:头天晚上,我睡不着,因为后天30日就放假了。我有预感明天会宣判。那一宿没怎么睡,第二天果然来了。我有百分之百的信心,肯定是无罪。再审庭审时,检方态度和律师辩护、我的自辩都是相一致的,都认为无罪,法官也没提出新的东西。这个结果没有悬念。

北青报:在这之前,你就有信心肯定能翻案吗?

刘吉强:两年前,媒体第一次报道了我的事,我姐还带来报道的复印件。从那天起。我觉得改变我命运的时候到了。不管面对多么强大的势力,只要这个案子是错的,一旦被公开曝光都包不住,整个社会都会关注到,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翻案。从那一刻开始,我的信心和希望倍增。再有阻力,也没有社会正义力量强大。翻案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

北青报:无罪判决书拿到手,你心里是平静的,还是激动的?

刘吉强:比较平静。我的心理预期达到了。这是必然的结果,不是意外的惊喜。但我不敢跟亲人拥抱,怕眼泪控制不住。我上了车,换下监狱的衣服,然后回家,在楼下洗了个澡,洗去晦气。立刻就去了医院,我想尽快去看病重的母亲。

北青报:母亲跟你有交流吗?

刘吉强:我出狱当天,她的状态有点好转。我跟她说:“我是吉强,我回来啦。”她抓着我的手说:“妈的病好不了了。”现在她大部分时间处于昏迷状态。

北青报:当年警察上门把你带走时,你有没有想过,会卷进这个案子18年这么漫长?

刘吉强:没有。警察来的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丝毫思想准备。我还在过着正常人的生活,比如:被抓前一天,冰箱坏了,我还在打电话约人上门维修。

北青报:出来之后,有什么遗憾?

刘吉强:最遗憾的是,我出来了,父亲却没了,他到去世,我都没见上他一面。他是去年的8月去世的,我没有机会在他面前尽孝。好在这次出来母亲还在,稍微有一点安慰。

“没有刑讯逼供,我不会自诬有罪”

北青报:判决书提到:经再审查明,原裁判认定系刘吉强杀死被害人郭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有罪供述“难以排除刑讯逼供的合理怀疑”。你怎么看?

刘吉强:判决书说得非常透彻,案子错就错在有罪供述上。是办案人员逼我承认杀人的。当时在刑警队,被刑讯逼供的七天七夜是一段生不如死的经历。

北青报:你的意思,这个错案的产生问题主要出在侦查阶段?

刘吉强:根本原因就在于侦查阶段,警方把我带到看守所以外的地方,七天七夜、150多个小时。办案人员对我非法羁押、连续审讯,不给水喝,不给饭吃,不让睡觉,利用刑讯逼供和引供诱供的非法手段,捏造五份所谓的有罪供述。刑讯逼供是造成这起冤案的主因。没有刑讯逼供,我不会自诬有罪,没有引供诱供,我至今都无法知道案发现场的情况。

(责任编辑:翟明 CN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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