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锁”喷出的或许是武隆景区的“怒火”
(原标题:武隆景区状告《变形金刚4》下周开庭)
2014年7月,备受关注的武隆景区状告《变形金刚4》片方一案,如今已过去600多天。这起因电影画面未植入“中国武隆”地标、武隆场景被众多观众误认为香港的纠纷,一时轰动全国。昨日,该案传来开庭消息——4月26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据了解,这也是重庆旅游行业首次涉外官司。
景区提四项诉讼请求
昨下午,重庆晚报记者从武隆县政府获悉,武隆景区状告《变形金刚4》片方一案开庭在即。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关负责人说,这600多天里,他们办理了许多繁琐手续,代理律师小心翼翼梳理着每一项有利证据。
该负责人称,该公司曾于2014年7月23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将美国派拉蒙公司列为第一被告,把一九五零(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列为第二被告,向法院提出4项诉讼请求:一、要求在所有《变形金刚4》DVD载体发行或电视等平台播出时,加入“中国武隆”标识,向全球观众提供正确载有标识的特别版电影;二、退还原告已支付合同款人民币480万元;三、片方承担拍摄期间景区关闭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400万元;四、要求赔偿武隆景区合理预期利益损失人民币1200万元,以上退赔款共计2080万元。
“走诉讼程序时,片方没有提出和解,静等开庭。”该负责人称,既然当事双方磋商无果,只能维权到底。2014年7月24日,一九五零(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梁先生曾回应重庆晚报记者,该公司已保留相关证据,希望通过法律方式给予公正说法。
打涉外官司有难度
“涉外案件有难度,跟这么知名的公司打官司,无论程序还是内容上,我们都会依据中国法律进行诉讼。”武隆景区方法律顾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涌告诉重庆晚报记者,比如涉外诉讼文书如何送达问题,就要通过外交部门送达或公告送达,其复杂因素可想而知。
“武隆景区能否获赔仍充满悬念,我们起码有四种物证指向片方,有信心胜诉。”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负责纠纷一案的工作人员称,武隆景区如果胜诉,或将对重庆旅游业产生里程碑意义。
武隆方到底胜算几何
武隆景区方到底胜算几何?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鲁磊表示,若片方收款后,未达到广告植入体现,其原因为误判、失误,也是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胜算就很大。但片方曾指出,由于武隆方迟付5个月款项,导致最后制作时间紧、忙中出错,倘若合同上有明确规定,支付广告费用有时间限定,支付方未按时付款也属违约。
“如果存在后面一种情况,那么判决结果就很难预料。”鲁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