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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郊14岁初中生跳楼身亡 事发前遭班主任批评

2016-04-21 08:33:1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京华时报讯(记者武红利)4月13日,在河北燕郊星河皓月小区内,14岁初中生小明(化名)跳楼身亡。事发前,小明曾因作文未完成被班主任老师批评。小明母亲质疑老师教育过激导致孩子轻生,校方对此予以否认。昨天下午,三河市警方称,小明自高楼坠亡,已排除他杀。

男孩放学回家后跳楼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地燕郊星河皓月小区。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13下午5点16分,小明身着校服、背绿色书包,乘电梯返回位于B11栋2单元6层的家中。5点21分,小明自6层进入电梯。随后,他在11层下电梯,向楼上走去。5点24分,小明自楼上跳下。

小明的母亲侯女士介绍,事发后,她恰巧自外面回来,在单元门前看到了第一现场,“我的孩子穿着校服,浑身是血”。随后,急救车到现场,在送医路上,医生告诉她小明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侯女士称,小明在汇福实验学校读七年级,从家到学校步行只需5分钟。13日早上,小明像往常一样离开家,她则前往北京办事。中午两人最后一次通电话,“那时候,孩子情绪还很正常”。

家长怀疑与挨批有关

教室内的监控视频显示,13日下午2点40分,小明在一名同学示意下离开教室,15分钟后又回到原座位。

侯女士说,当天下午2点47分,她接到小明班主任韩老师的电话,韩老师告诉她,因为小明的作文没完成,正在对孩子进行批评,同时希望她能来学校面谈。侯女士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通话时长为7分钟。

“我因为有事不能立即赶到学校,老师很生气,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当时,我儿子就在她旁边。”侯女士怀疑,当日下午小明选择轻生与韩老师有密切的关系,“可能是她对我言语上的不尊重刺激到了孩子的自尊心。”

侯女士称,事后她曾向小明的同学了解情况,得知小明从办公室回来后“不说话,情绪低落”。

侯女士称,事后,她曾两次前往学校,但均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校方称事前未现异常

昨天下午,记者多次拨打班主任韩老师电话,均提示关机。随后,记者就此采访副校长周先生,他表示校方已于19日在微信公共平台发布致家长的公开信,就此事作出了说明。

公开信中称,事发后,学校组成临时工作小组,连夜配合燕郊刑警队工作。13日晚,刑警队对当事班主任进行了司法询问并做了笔录,确定班主任无刑事责任后让其回家。

校方表示,13日的录像中小明情绪稳定、未发现异常,但下午2点40分到2点55分的监控空缺。由于小明未完成语文考试中的作文部分,班主任把他叫到办公室询问情况。小明表示小测验没有必要写,班主任觉得小明学习态度不够端正,随即打电话联系其母亲来校沟通。小明母亲说暂时没有时间,班主任对该学生进行劝说后便让他返回班级。整个过程中,办公室还有其他老师及两名学生在场。

14日上午,当事学生母亲及亲属来学校调查情况,家属怀疑孩子在学校受到了伤害或刺激。家属在公安部门和校领导的陪同下观看了全天录像并拷贝取走。刑警队再次对当事教师进行了司法询问并做了笔录。刑警队还对录像中空缺的15分钟进行了细致调查,对当时在场的教师、两名学生及当事学生的同桌均进行了司法询问并做了笔录。刑警队调查的结果是,当事学生在学校期间并未受到老师的辱骂、体罚,当事学生在校期间的情绪稳定。

昨天下午,三河市公安局政治处工作人员告诉京华时报记者,经调查,小明坠楼身亡,已排除他杀。

(责任编辑:柯旺 C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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