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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在售电动自行车几乎全部“超标”(2)

2016-04-13 08:37:20      参与评论()人

“超标生产并不一定意味着产品有问题,毕竟国标已经快20年没有修订过,很多标准都跟不上目前的技术水平和消费需求。但是,一些不良厂商在提高车速的同时,却没有按照相应车速的要求提高前叉、主梁等部件的质量,这就极大增加了安全隐患。”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如果说电动自行车的质量问题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客观因素,骑行者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则是主观因素。从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原因分析统计数据来看,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的各种违法行为历年排序基本一致,大致包括:违法占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逆向行驶、违法上道路行驶、超速行驶。

理性看待电动车安全

任何新兴事物的崛起都会带来各种各样的争议。电动自行车群体日渐庞大,野蛮行车的事情时有发生。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电动自行车已经给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

从交通部近10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年报》来看,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人数增加约6倍,而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从2004年的不足2000万辆到2013年的1.8亿辆,增加了约8倍。每年新增保有量与当年事故总量增加量的比例基本相同,电动自行车事故率在10年内基本稳定。

“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快速攀升,确实带来了安全事故的上升,但简单地以事故量上升、死亡人数增加来作出电动自行车发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结论,是违反科学规律的。”绿源集团董事长倪捷表示,使用数量的基数增加难免会带来伤亡人数基数的增加。他认为,如果仅凭交通事故个案而作出缺乏科学精神的误判,并以此为基础作出控制电动自行车总量,改变电动车发展轨迹的政策,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起草修订专家组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快速发展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研究白皮书》显示,依据交通部历年事故数据直接计算出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3种两轮交通方式的死伤比,可以看出,连续10年电动自行车的死伤比最低。有专家分析认为,两轮车交通总体的安全代价随着电动自行车比例的上升而下降,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代价远低于其他两轮车。

“性能提高促进安全提高的积极意义,远大于可能的安全威胁。”倪捷认为,如果能够有效控制单纯涉及安全的重要性能,如制动性能、整车重心等,则可以消除核心性能上升的所谓安全担忧,达到双赢的局面。反之,若采用称重上牌等低级的控制手段,则会影响安全绿色交通工具发挥更好的作用。

此外,专家表示,推出针对电动自行车肇事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促进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分道行驶,加强各种有效的警示宣传等,都是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概率的有效手段。

新国标将强化安全性

“电动自行车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而同步发展起来的,这说明其与我国国情紧密结合。”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表示,不能因为发生了安全事故就彻底否定其作用,而应加强对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监管。

安全是电动自行车的核心要素。陆金龙透露,《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已经送审,如果能够顺利通过,将极大地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他介绍,与旧版国标相比,新国标从之前的34项标准调整到45项标准,其中增加的新标准全部涉及安全方面,包括制动、车架强度、电气、淋水、过充等多个与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密切相关的标准。

此外,已经送审的新国标与旧国标相比更为完整和体系化,且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已经进行了多次整车实验,拥有大量的实验数据,更具科学性。

与此同时,随着近年来产业的转型升级,电动自行车界也在主动建立自己的行业标准,自觉将低端产品排斥在外。现在,全国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已从原先的2600多家减少到600余家,十强企业的产量已经占到整个行业的47%,产品安全性能随之得到提升。

“事实上,很多电动自行车企业已经开始自觉在减震、制动、智能化等方面提高技术性能,同时通过控制系统对超速车辆作出减速、停驶的反应,修订国标将从这些方面使安全技术更加明确和规范。”陆金龙说。在近期举行的第33届中国江苏国际自行车、新能源电动车及零部件交易会上,绿源集团等企业按照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分门别类,专门研发出陡坡缓降、双动作启动等保护用户安全的技术和功能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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