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司机刘先生驾车行驶到立水桥附近时,路边蹿出一名男子将车逼停。但在得知刘先生的车上有“摄像头”以后,这名男子悻悻离开,转而拦截路上的其他车辆。这一切都被刘先生的行车记录仪拍下,“没想到自己真还遇到碰瓷儿的,得亏手里有证据”。随后,刘先生报警。来广营派出所表示会加强巡查。
网友热议:
网友 奋斗骆驼:
拘留五天,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个屁用!违法成本太低了。
网友 还感觉会:
建议碰瓷的一律以敲诈勒索罪从重处罚。不管他所要求的钱有多少,碰瓷行为本身就是危害极大,影响恶劣,严重影响人们正常出行,如果没有记录仪那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全社会必须要重视碰瓷了。
网友 楊先生:
这不算敲诈勒索罪???这股歪风邪气该杀一杀了!
网友 蒲公英:
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在逗我?这违法犯罪成本这么低,怪不得会有人前仆后继。是时候加重一些这样的刑罚了。
网友 寂寞来袭:
法律对这类人的态度让人郁闷他们可以说毫无违法成本,成功一次够他们潇洒好几天,各位司机还是掏点钱没买部行车记录仪吧,指望我们伟大的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还是省省吧,他们找小三的时间都不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