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近1年至少7起天价拖车事件 不到20公里要3万6(1)

2016-04-08 16:09:38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法制晚报讯(记者王选辉 张莹 李文姬)今日上午,针对湖南高速天价救援事件,交通运输部新闻处负责人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高速公路管理属于地方管理范畴,高速公路救援费用定价标准也是当地交通部门自行制定。

4月2日,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侧翻的交通事故,然而,救援队却对此开出3万6千元的“天价”施救费。据法晚记者梳理发现,最近一年来,至少发生了7起高价施救费事件。

就此类事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表示,交管部门应承担第一责任,交管部门可通过科学合理的收费,直接进行交通事故救援。

天价拖车“不报警你是我孙子”

据湖南卫视报道,4月2日凌晨2时许,朱先生在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时因过度疲劳,导致其货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发生侧翻。

随后,朱先生表示,事故发生地距离衡阳市衡东县新塘高速出口附近的救援站不到20公里,但是施救队却要朱先生支付3万6千元的施救费,当时,朱先生认为施救费过高并未同意。随后,他的货车被拖到了车辆救援站内等待处理。4月4日,在缴纳交警罚款和破损公路赔补偿等费用后,朱先生拿着交警开具的车辆放行单来到救援站取车。

朱先生称,3万6千元远远高出了他查询到的施救费价格标准。与救援站协商之后,朱先生决定先缴纳一万元的预付款,收到了救援站开具的两张收据。但是朱先生收到的两张单据竟然是“白条”,没有任何单位的公章。施救队也并没有解释这个收费标准。

救援服务站工作人员表示,车辆救援费用是按照湖南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文件计算出的。但是朱先生自己对照了这一文件的收费标准后发现,计算出来的价格根本不可能高达三万多元。

朱先生对这笔救援费提出了质疑,但是救援服务站工作人员却跟朱先生“抬起了杠”,“嫌太多了你就报警啊,你不报警你是我孙子。”工作人员说。这名工作人员虽然声称有收费标准,但从始至终也并没有出示3万6千元施救费的计算方式和明细清单。

目前路政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官方回应高速属地方管理范畴

今日上午,针对湖南高速天价救援事件,交通运输部新闻处负责人向法晚记者表示,高速公路管理属于地方管理范畴,目前交通部并没有对此事掌握具体情况。

“高速路救助站不归我们管,但交通部对服务区的总体规范管理是有要求的。服务区内部可能有具体招商,修车公司应该就是服务区自己找的”,该负责人解释称。此外,高速公路救援费用定价标准也是当地交通部门自行制定。

事件调查各省市拖车费标准不同

据记者了解,一般各个省市都有本地的高速公路拖车收费标准。一般情况下包括拖车服务的基价与超出部分构成。拖车服务的基价则依据客车座位、货车或载重量的不同,将其分为四类或五类车型,服务里程在10公里以内,按各车型基价收费。超出10公里部分,每增拖1公里,则按车型增收作业费。

根据《法制晚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19个省份有省级的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规定。其中,基价最低的为江西,为160元。

而19个省份中,收费基价最高的为陕西省。拖车出动基价按照一至五类分别为400元、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收取,超出10公里以上部分分别增加15、20、25、35、50元/公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