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在存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 摄影/胡永平
中国网3月31日讯(记者 胡永平)今天下午,一起由村民起诉通州区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案件,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由该院院长吴在存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通州区区长岳鹏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出庭应诉。本次庭审邀请了16位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另有约50位通州区的基层干部赶来旁听了本次案件的审理。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案件本身涉及区政府是否具有对村委会村务公开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依法公布的职责;以及本案中被告是否已经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原告诉称,原告系通州区梨园地区小马庄村村民。2015年6月30日,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中国邮政EMS的方式向西小马庄村村民委员会提出公开该村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等25项村务信息的申请。西小马庄村村委会于7月2日签收,但未回复。8月4日,原告再次向西小马庄村村委会提出上述村务公开申请,西小马庄村村委会于8月6日再次签收,仍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