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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养儿6年 才知孩子竟是妻子和哥们的私生子

2016-03-24 10:30:37  长江网-武汉晨报    参与评论()人

男子养儿6年 才知孩子竟是妻子和哥们的私生子

妻子第二次出轨被捉,才知自己养了六年的小孩是妻子出轨时怀上的,现在想与妻子离婚能否追责?昨日,无奈的刘先生(化姓)向晨报律师在线求助。

2008年,刘先生与妻子经人介绍认识,交往半年后登记结婚。婚后一年,女方执意离婚。没过多久,女方的长辈又找到刘先生,劝说两人复婚,原因是离婚前女方怀上了他的孩子,但当时不知情。刘先生同意和好,愿意承担起抚养儿子乐乐(化名)的责任。

不料,2015年的一天,刘先生发现妻子跟自己的一个好兄弟王先生(化姓)出轨了,还拍下两人开房的相关证据。妻子见事情败露,极力与刘先生协商。见两人的感情已不可挽回,妻子道出真相刺激刘先生,其6岁儿子乐乐不是刘先生的,而是妻子和他的好兄弟王先生的私生子。且两人婚后不久,她和王先生就背着丈夫有了婚外情。

刘先生问:“妻子与人有了私生子,我能告她重婚罪追究她的刑事责任吗?”

湖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嫣解释,重婚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刘先生妻子的出轨行为不属重婚,而是典型的婚外情。因此,刘先生无法追究妻子的刑事责任;但刘先生可以夫妻关系完全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本案虽不具备《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节,但考虑到女方的行为确实给男方带来较大的精神伤害,法院可酌情判决女方支付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责任编辑:丁勇 C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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