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逃超生罚款要原配假离婚 结果扶正怀双胞胎小三

2016-03-09 09:23:30  信息时报    参与评论()人

信息时报讯(记者魏徽徽)广州市海珠区发生一宗“奇葩”的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前妻称因超生二孩逃避罚款跟丈夫假离婚,谁知离婚第三天丈夫即刻扶正了“小三”,4个月不到“小三”就生了一对双胞胎。半年后,前妻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记者昨日获悉,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前夫赔偿3万元。

为扶正怀孕小三骗妻“假离婚”

来自福建的刘女士与广州的杭某结婚多年,但刘女士发现丈夫一开始就对这段婚姻缺少忠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经常向我及家人骗钱,还以他母亲不喜欢我为由,要求我回老家居住,双方长期分居两地。”

刘女士为杭某生了第一个孩子之后,她发现丈夫在外面有第三者,在质问下杭某表示之后不再犯,并祈求她原谅。2013年,刘女士生育了第二个孩子。没多久,杭某提出假离婚,说这样可以逃避罚款,刘女士答应了。

没想到,2013年9月10日,杭某与刘女士办完离婚手续。三天后,杭某就和情人梁某登记结婚了。刘女士在离婚后不久才知道,而且杭梁登记结婚时,梁某早已怀孕。不足4个月后,梁某生育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于是,刘女士在2014年2月向杭某住处所在的海珠区法院起诉,她认为,杭某明显是在与她的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并且在她刚生完孩子后,为了与第三者结婚而骗得她离婚,有明显的过错,要求法院判决杭某赔偿精神损害费5万元。

离婚前已不忠判赔精神损失

海珠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女士、杭某于2013年9月10日离婚,后杭某于同月13日与梁某结婚,杭某与刘女士离婚的时间同与梁某结婚的时间前后只相隔三天,说明杭某在与刘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与现任妻子梁某有较为密切的往来。

另外,杭某现任妻子梁某于2013年12月生育了双胞胎女儿杭某丙和杭某丁,与前妻离婚时间相差不足4个月,由此可以说明,杭某在与刘女士离婚前已经与梁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因此,杭某在与刘女士婚姻存续期有过错,刘女士请求损害赔偿应予以采纳。

海珠区法院认为酌情赔偿精神损害费3万元为宜,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网友热议:

网友JinPhoenix:

3万元?这种婚内出轨后又骗离婚,成本这么低,怪不得风气越来越不好。感情不好可以离婚,但夫妻一场还有2个共同的孩子,这么做法实在是渣人一个

网友风姿花寻:

这种渣男还有两个女人为他生孩子?谁找谁倒霉!

网友飞虹看客:

这女的脾气好,换别人或者反过来如女的这样,是要出人命的!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呼吁,国家立法严办通奸丑行,不仅保护家庭稳定,更重要的是,减少恶性案件发生,维护社会安定!没有严刑峻法的震慑,几万块钱及家庭财产在人渣和土豪眼里不足为惧(况且人渣在此之前,大多已把财产转移),而且对非过错方来讲要承受家庭破裂和被玩弄、欺骗的双重打击,几万块钱了事是非常不公正的!

网友mini--妃儿: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也有,这男人根本不配当男人,没责任没担当,他老婆也是傻得没边儿了

网友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纳入不诚信,不道德档案中。终身不得去出。

(责任编辑:柯旺 CN04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