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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给乞丐5元 对方再索5元称“十全十美”(1)

2016-03-02 14:32:42  华商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西安市民给乞丐5元 对方再索5元称十全十美

反复救,救反复,啥时候是头儿

老百姓对于这些所谓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看法不一,应对方式也各有主见。但从民政主管部门的角度,却需要一视同仁,不分厚薄。

新城区处于西安市的核心位置,区域内人流密集的繁华地段集中。火车站、东大街沿线、康复路、轻工批发市场等一大批地区成为了流浪乞讨人员的聚集区域。

“街区繁华,人流量大,乞讨成功的可能性也就大,加之区域内垃圾箱和垃圾站的废弃瓶子、纸板等能卖钱的废品较多,因此吸引了大批拾荒者、乞讨者。”新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魏杰说:“我们民政作为主管部门,这些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安全、健康状况我们都要时刻关注,对他们情况的时刻把握和救助,一年四季从未间歇。”

据介绍,西安市各区县的民政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信息,采取网格化精确控制,从区县向下,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小区,都安排有专人对这一特殊群体进行信息把握,定期汇总上报,定期进行专项救助。

魏杰说:“因为经常要去和这个群体打交道,长期滞留在一些路段、地点的流浪乞讨人员早已经成了我们工作人员的‘熟面孔’,对于他们自身的情况,之前的经历,现在的生活状态都有基本了解。在他们当中确实存在大量以乞讨为业的流浪人员,而年龄主要集中在35到55岁之间,西安本地人很少,大多都是外省人。”

西安市救助管理站也是与这一群体长期直接打交道的单位之一。该站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个群体中一些是因为年龄偏大或健康原因,缺乏甚至丧失谋生手段,这些人是最需要社会救助的人,我们作为公益性救助机构更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但我们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更多是好逸恶劳,期待不劳而获的流浪者。他们身处壮年阶段,四肢俱全,却不愿努力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只期待着不劳而获,靠别人的施舍和政府的救济过活。”

“今年冬天我们在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行动中甚至遇到过喝着白酒、抽着烟,甚至还有养狗的流浪人员,他们对我们提供的饼干、方便面等速食食品非常看不上。我们今天刚发给他们的棉被、棉衣、棉裤等御寒用品,过两天再过去时就都不见了,只能重新发放。有环卫工人跟我们反映过,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把这些物资贱价卖掉了。这些棉被棉衣都属于政府采购,质量都非常好。国家的救助却变质成了他们的:‘外快’,‘反正政府还会发’,他们这种态度真的很让人气愤。但作为民政部门,我们能做的只有‘反复救,救反复’,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挨冻挨饿啊。”一位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很无奈地说。

律师观点:职业乞讨与犯法仅一步之遥

乞讨现象出现的根源在于它是特定人群的一种“有效”谋生方式,最初作为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保证”了特定人群的基本生存权,只是在后来的发展中,由于金钱的驱使,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一种社会新型“谋财”方式。

律师赵凯认为,行乞不是罪过,但欺骗别人的爱心和钱财却是犯罪。他说:“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而且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你每日进账不菲,还装成可怜人去求得别人的施舍,这符合诈骗罪的定义。对于这样的职业乞丐,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对其进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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