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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女子隆胸后胸部一大一小 裸胸维权(图)(2)

2016-02-26 10:34:3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她(李爱美)指出的术后问题,都是可以通过二次修复改善的。”24日上午,爱思特医务科科长王宏禹回应称,李爱美术前签订了手术同意书,“因为是医疗手术,没有绝对的说法,不可能做到两边完全一样大小。”对于“波动感”,王宏禹解释,假体植入法隆胸是通过隐蔽的手术切口将假体植入乳腺下或胸大肌下,“她(李爱美)选择的假体是放在胸大肌下,波动感效果不如放在乳腺下的。”

王宏禹拿出一张签字凭证称,“每个假体价格不一样,植入位置也不同,她签字同意用这款假体。”他说,医院邀请总部的专家做二次修复手术,但李爱美不信任医院,坚持去外院修复。

24日上午,双方协调过程中,李爱美仍拒绝在爱思特修复,要求医院赔偿。对于这一要求,爱思特另一负责人表示“不可能”。该负责人称,“医院有能力修复好。除非专家无法处理,才会支持去外院修复。”

关于“限制自由”

只要对方不过激维权是可自由进出的

对于“非法关押”,王宏禹说,李爱美向其他顾客散发传单,继而采取脱光上衣的方式维权,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办公秩序,工作人员被迫上前制止,将其请到二楼的“VIP室”。

王宏禹说,协商期间,李爱美索赔28万元,医院无法同意。“为了避免她出去扰乱办公秩序,医院才安排两三人陪同。”王宏禹说,医院对李爱美不存在“关押”,其间提供了饭菜和茶水,也没有抢夺手机等财物。此外,他也向李爱美反复承诺,“只要不继续发传单、裸露上身,不采取过激不当行为,是可以自由进出的。”

记者调查发现,16日上午11点多,李爱美因人身自由遭限制拨打110报警,左家塘派出所两名民警到场调解。不过,因为李爱美拒绝协调、拒绝走司法途径,民警只能先行离开。王宏禹说,等民警走后,李爱美又多次反复通过不当方式维权,他们只能将其劝留在VIP室。当晚7点半,医院所有部门已下班,李爱美仍不愿离开,考虑到下班了无人照顾,医院又有很多贵重财物,“便让保安将她抬出去了”。

医院为何不报警?对此,王宏禹解释称,民警到场处理时他曾建议,医院派一名代表和李爱美一起到派出所调解室调解,“但她拒绝去调解,民警表示不能强制带走她”。

律师观点

“裸胸”维权不可取,应选择合法途径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如果认为医院方存在过错,依照相关规定可要求院方封存病例,便于维权。”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建议,爱思特与患者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当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有三种途径可走,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二是向医疗机构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通过第三方调解组织解决;三是起诉到法院。

“三种途径不分先后,患者可以任意选择,如果对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选择其他方式继续维权。”刘明说,李爱美通过裸胸的方式维权,这一做法不可取,应选择合法途径理性维权。

刘明说,患者进行维权时,医院应该做好解释工作,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或遭遇患者以违法甚至犯罪方式“维权”时,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申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介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各种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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