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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上课直播聊不雅问题续:被指侵犯孩子隐私(图)(3)

2016-02-26 07:46:52  华西都市报    参与评论()人

事发后,“静静”及多名网友都称直播是得到园方和大部分家长同意的,但有媒体在该园采访时,得到的答案却是“老师用手机直播小朋友的事情,园方根本就不知道,也不会允许这么做。至于家长是否同意,园方不清楚。”另外,幼儿园有规定,上课期间老师不能玩手机,有来电也要到教室外面接听。

该负责人表示,当事老师或许没意识到侵权行为和可能引发的后果,事发后,公安机关及时通知负责校园安全的民警前去制止,要求其停止直播,随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律师说法

即使无恶意或牟利目的 老师做法仍侵犯孩子隐私

四川君唐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朗军、辜茜认为,当事老师的行为即使并无恶意或商业牟利目的,仍属于“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即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行为。当事老师和幼儿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法对幼儿园和老师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罚款、拘留,如“情节轻微”,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情节严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若其行为给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造成了损害后果,监护人有权向侵权行为实施者及其供职学校主张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

两位律师说,幼儿监护人与幼儿园之间属于教育消费合同关系,因幼儿园及其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实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监护人有权向幼儿园及老师主张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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