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湖南一农妇被错误羁押185天 释放后“精神分裂”(1)

2016-01-29 17:24:20  重庆晨报    参与评论()人

1月29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上游新闻称,曾清秀要求隆回县检察院刑事赔偿一案已经送达到法官手里,目前高院已向邵阳中院发出了调查函,要求复查此案。

此前,湖南邵阳市隆回县的曾清秀丈夫杨自前向上游新闻投诉称,2012年,曾清秀因民事纠纷被错误羁押185天后,出现精神分裂被鉴定为二级精神残疾。其后,家属请求隆回县检察院对曾清秀进行刑事赔偿,并申诉致湖南省院。

邻里起纠纷,村妇被错误羁押185天

2012年,湖南隆回县巴油村进行农村电网改造。10月2日下午4点多,曾清秀和丈夫杨自前因为安装电表的事情,和同村的唐平贵产生了矛盾,随后双方爆发了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唐平贵受了伤。

当日,唐平贵到隆回县公安局报案,称曾清秀用石头打断了自己的5颗牙齿。10月8日,邵阳市一家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唐平贵为轻伤,曾清秀被抓获归案。9日,曾清秀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羁押于隆回县看守所。17日,隆回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曾清秀。

伤情鉴定成了该案至关重要的条件。

次年4月9日,南昌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唐平贵的伤属轻微伤。

2013年4月12日,隆回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刑事裁定。

杨自前向上游新闻记者提供的《刑事裁定书》显示,隆回县法院在受理公诉后的诉讼过程中,公诉机关以案件证据发生变化为由,要求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了撤诉请求。

4月12日,曾清秀被公安机关释放。

从被羁押到释放,曾清秀在隆回县看守所被关了185天。

当年12月23日,隆回县检察院以该案证据不足,对曾清秀作出不起诉决定。

曾清秀被释放后,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

2013年4月12日,得知曾清秀从看守所放了出来,时任村主任的晏丽梅带着5名村民去接了她。

“当时,曾清秀头发凌乱,从里面出来就一个劲的哭。”晏丽梅回忆道,曾清秀的心情非常不稳定,自己还带她洗了澡、换了衣服才回到村里。

可是回到家以后,曾清秀也显得非常不正常,时而笑时而哭,半夜三更出门或摔打碗、家具。这让杨自前觉得很纳闷,之前好好的人,怎么从看守所里出来就变了呢?

“人被逮捕的时候,还是好好的。”杨自前称。

隆回县魏源医院检查认为,,曾清秀患有“重度抑郁症,早期精神病”,并开始治疗。

此后,曾清秀被转到邵阳市脑科医院继续治疗。2014年8月26日,邵阳市精神病医院对曾清秀的病情进行了鉴定:曾清秀患有二级精神残疾,致残主要原因系精神分裂症。

杨自前告诉记者,现在,曾清秀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多半时间吃饭做事不正常,还经常无理打骂自己的两个孩子,偶尔半夜三更外出,由娘家人在她家照看。与原来的曾清秀相比,完全是两个人。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二级精神残疾属于中级精神残疾、适应行为重度障碍,表现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索赔近200万元,检方只赔3.7万元

杨自前向隆回县检察院提起刑事赔偿请求,索赔项包括:被错误羁押186天的赔偿金、两人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维权所用的鉴定费等,以及曾清秀的医药费等共计195.9万元。

2014年11月20日,隆回县检察院对这一请求下达了决定书。从杨自前提供的《刑事赔偿决定书》,上游新闻记者看到,该院认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曾清秀进行刑事拘留和逮捕,致使其被羁押186天,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予以赔偿37328.34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