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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瓶炸伤手 顾客状告超市索赔4.9万元

2016-01-14 15:14:5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在超市选购商品,没想到被货架上的白酒酒瓶炸伤了手。由于认为超市存在责任,张先生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超市赔偿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4.9万元。昨天,案件在昌平法院东小口法庭开庭审理。

张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去年6月28日,张先生来到天通苑一家超市购物。张先生说,当天,他来到卖酒的货架前,挑选了一瓶牛栏山白酒,举起酒瓶示意服务人员,准备购买一箱同种白酒。没想到,张先生手中的白酒瓶突然炸裂。顿时右手便血流不止。

由于事发地点处于超市监控的盲区,爆炸的现场并没有被监控记录下来。张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爆炸的酒瓶断成了两截,断口很平滑,底部三分之二的瓶身中还装着白酒,而顶部则碎裂得仅剩下了瓶盖部分。

事故发生后,超市及时将原告送往了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经诊断,张先生的右手两根肌腱断裂,缝合了七针。“幸好我丈夫是做脑力劳动的,不然对生活影响太大了。”张先生妻子表示,现在张先生的右手依然不能提重物,手掌也时常发麻。

“当时他们的工作人员态度挺好的,虽然医生要求住院,为了给商场省钱,我也没有住院。”张先生说,由于没有住院,后续的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就没有了票据,这也让后续的索赔变得麻烦起来。

伤愈后,张先生找到超市,希望超市能负担事故造成的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但超市以张先生的主张没有票据依据为由,拒绝了赔偿要求。于是,张先生将超市诉至昌平法院。

而超市则认为,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照片,可以推测酒瓶是由于磕碰而爆炸。“众所周知,白酒瓶不会在非人为原因情况下爆炸,对方无法证明自己的受伤是白酒瓶自然炸裂导致的。”超市的代理人表示,对于酒瓶因磕碰而导致的爆炸,超市不应该对本案承担全部责任。

庭上,超市提供了一份鉴定报告,报告显示,炸裂的白酒瓶同批次抽检结果表明酒瓶是合格产品,不会自然炸裂。但法官发现,鉴定报告上显示的白酒生产日期,晚于事故发生的日期。

“可能厂家提供的报告生产日期是错的,我们庭后再补充相关证据。”超市代理人表示。

由于双方均需补充证据,法院也要现场勘验,法官宣布休庭。

(责任编辑:梁新华 CN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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