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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裸死出租屋身上残留多人DNA 警方查3年难定真凶(2)

2015-04-13 22:01:52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B、惨死出租屋

案发后,据薛孝辉向警方陈述:他与赖玲玲是情人关系。案发的出租屋,是他当时为赖找的,他代交了第一个月房租后,后来的租金是赖自己交付。因为在酒吧工作,薛和妻子、情人赖及其他相熟的酒吧同事,大都上夜班至凌晨很晚才睡。平时,两人在赖的出租屋约会。

综合警方调查的多个证人证言显示,2012年3月22日凌晨1时许,赖与酒吧多个同事在外面喝酒。其间,薛致电赖,问她在何处,后来他也前来喝酒,两人席间并未谈话。之后薛孝辉先行离开,1时20分许,赖也离开称薛找她。薛事后供称,两人回到出租屋后,先是大吵了一架,并打碎了房间的玻璃,惊动到邻居。之后,两人开始亲热,发生了性关系。

然而薛向警方供述的笔录显示:3月22日下午,薛在向当晚一同喝酒的多位同事打探为何赖的电话打不通时,来到其住处第一时间“发现”其惨死在出租屋:手脚被捆、颈系皮带、头缠胶带。赖赤身裸体躺在床上,身上盖着一床棉被。

随后,薛孝辉叫来邻居和房东,特别提醒在他人的“作证”下,用玻璃片划破绑在赖玲玲面部上的胶带,并解开捆绑在其颈上的皮带。22日17时许,120和警方赶到后,证实女子已死亡,但无确切死亡时间,法医界定为从发现死亡时起倒推12到24小时之间。

案发后,警方通过现场提取物证,以及通过尸检发现:捆绑死者的胶带、绳索,以及其身体私处,提取到两人及两人以上的DNA混合成分。多个物证,不排除含有薛的DNA成分。3月23日,即案发的第二天,薛孝辉被指为重大嫌疑人,随即被羁押并接受警方调查。

2012年8月20日,广州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参与一审开庭的严晓雯回忆,据指控,案发前赖玲玲曾以录制的一段性爱视频,对薛提出结婚要求,如若不然将把视频发给薛妻子晓雯。警方提取的这份证据显示,苹果手机录制的该视频创建于同年3月22日2时56分37秒(韩国首尔时间)。

  C、“冒出”的嫌疑人

2013年8月,即案发后的第18个月,突然冒出的另外一嫌疑人,几乎改变了早前的杀人指控。此时,薛孝辉被控故意杀人罪仍在一审中。当年8月,增城警方在检察院、法院的“要求”下,对残留在捆绑绳索、死者身上的另一DNA成分进行比对、侦查。随后,具有犯罪前科、与死者曾租住过同一栋楼的赵某义,被捕归案。

据赵某义归案后的供述,案情出现逆转。其称,租住在案发地附件的他,原本不认识在酒吧管DJ公主的副总薛孝辉。据另一中间人田高奇的介绍,他得知薛曾帮过自己女友从酒吧辞职讨薪的事。2012年三四月的一天,中间人田高奇介绍他与薛认识,称对方有事需要找人帮忙,为搭上田高奇的“线”,赵前往商议。

赵某义称,他和随行一名叫李文展的人同行应邀碰面后,薛孝辉表示:自己在公司搞了一个女的,被她缠上遭威胁要跟他结婚。因其是有妇之夫,怕对方闹希望出面教训一顿。薛提出的手段是赵上去捆住赖,“与她发生关系”,然后他突然出现揭穿她原来也有别的男人。

赵某义称22日凌晨3时,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地点,他在增城夏街大道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最终与薛孝辉碰头拿到进入出租屋的钥匙。之后,其进入案发房间,采用捂口,用自带的绳索、胶带以捆绑手、脚的方式,将赖玲玲强奸。完事后,其还在赖的住处冲凉,赵某义称他离开时,并未见赖死亡,最后反锁房门离开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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