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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二审时,法官认为周姓男子答应要赔偿200万元(新台币)却分文未付,认定他毫无悔意而加重刑期,依伤害致死罪判周男14年6个月,另依伤害罪判刑1年2个月,伤害部分可易科罚金。另外,柯女士依2个伤害罪判刑3个月与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
台湾“最高法院”昨天驳回上诉,全案确定。消息传回女童老家,家属认为这样的判决太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