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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男生入室盗窃败露后狂殴女孩 获刑10年

2014-07-30 10:09:14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大二男生凌晨入室盗窃一部手机,被大一女生发现,两人打作一团。女孩父母发现后,将该男生活捉。因抗拒抓捕,该男生的犯罪性质发生改变。昨天,南京鼓楼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该男生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大二学生刘磊是南京人,家住幕府西路某小区。去年10月27日凌晨,需要钱消费及打游戏的刘磊萌生决定在本小区找“目标”作案。凌晨二时许,刘磊转到某幢三单元楼下时,发现这里一至三层住户都装了防盗窗,而四楼则没装防盗窗。随后,他扒着防盗窗,迅速上到四楼住户窗外,并爬进该住户的客厅。在客厅里翻了一会后,没找到值钱的东西。随后,他又进入一间卧室,发现床上躺着一个女孩,床头有一部白色手机。就在刘磊伸手去拿这部苹果手机时,睡在床上的19岁大一女生小燕被惊醒了。见此,刘磊跑出卧室欲从正门逃跑,岂料小燕翻身下床冲出卧室,一把抓住了刘磊的衣领死死不放。

    刘磊猛击小燕面部,打得小燕满脸是血。小燕的父母被喊声和打斗声惊醒,夫妻二人冲到现场,刘磊还想反抗,终被一家三口合力制服。小燕经医院诊断,其左眼眼眶被刘磊拳击成爆裂性骨折,光医疗费就花去2万余元。三个月后,仍存在较明显的后遗症。经鉴定,小燕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刘磊盗窃的涉案苹果手机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为1930元。

    今年6月中旬,刘磊因涉嫌犯抢劫罪被公诉到南京鼓楼法院。小燕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刘磊赔偿自己因被打伤造成的各项损失5万余元(含刘磊家人已支付的1.5万元)。民事部分审理中,法院认定被告人刘磊应赔偿小燕各项损失3.05万元,扣除先期支付部分,还需给付小燕1.55万元。民事赔偿部分中,小燕主张的精神抚慰金2万元,因于法无据,法院未予支持。

    刑事部分审理中,刘磊表示认罪,并在庭审中表现出了深深的悔意,希望法院能给予从轻处罚。其辩护人称,被告人刘磊拳击受害人小燕的目的是为逃跑,其主观动机与恶性与一般的入户抢劫有些区别,刘磊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建议对其酌情减轻处罚。昨天,鼓楼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刘磊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小燕各项损失1.55万元。(文中人物为化名)通讯员 李自庆 记者 罗双江

    法官点评

    遇到入室盗窃 不可硬拼

    鼓楼区法院刑一庭庭长、该案审判长邱筱颖告诉记者,《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刘磊盗窃被小燕发现后,又对小燕实施严重暴力行为,拒绝抓捕,这就使盗窃演化为抢劫,由之而来的量刑也发生重大改变。若按刘磊入室盗窃一部价值不足2000元的手机量刑,其刑期将在一年之内。而变成入户抢劫后,起点刑就是十年以上,最高刑为死刑。

    邱筱颖庭长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遇到入室盗窃千万不可与不法分子硬碰硬,应在充分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予以智取,实在不行,宁可放弃财物事后再报警,也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去冒险。

(责任编辑:cn027)
关键词:大学生 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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