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对2014年非法“占中”分子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等进行了改判,由“进行社会服务或缓刑,无需入狱”改判为“即时监禁6到8个月不等”。这本是彰显法治公义的事儿,但让人不解的是,首先跳出来表示反对的却是些一贯标榜民主、法治的西方政客和西方媒体。
判决出来以后,有美国政客第一时间出来发起“联署声明”攻击香港法院,还有的耸人听闻地称审判为“政治迫害”;有西方媒体“巧妙”引述“匿名消息”,意图指控特区政府律政司是“政治审判”;更有美国某参议员毫不遮掩表示,将促请美参议院通过所谓“香港人权及民主法”云云。
说起来,“洋大人”们如此“义愤填膺”,里面少不了香港反对派喜欢“告洋状”的功劳。
回响
且看反对派们是如何“告洋状”的。
在法院判决前的5月3日,在美国会与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举行的题为“主权回归20周年,香港模式能否持续”的听证会上,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等一并出席“作证”,原港英政府末代总督彭定康以视频方式参会。李、黄等对香港回归20年来落实“一国两制”的情况提出指责。
2007年香港市民怒骂李柱铭为汉奸
5月1日,黄之锋在美国传统基金会发表演说称,希望美国国会能恢复“香港事务议员团”,同时希望台湾“立法院”能成立一个“香港事务议员团”,关心香港民主进程。他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声称,“一国两制”已经变成“一国1.5制”。
念念不忘,就有回响。洋状子递上去,“洋大人”就帮忙。一向在干预中国内政和特区事务上声誉欠佳的“中国委员会”中的右翼势力,在黄之锋等人还未宣判就已经发出声明,说什么“雨伞运动领袖被政治检控”,还说,“当中国政府不再遵守《中英联合声明》的承诺时,美方须重新评估政策上赋予香港的特别地位”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