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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谤后错杀同事 因平时关系不好判断对方诬陷自己

2018-05-15 11:03:34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案发后,刘军向民警投案自首。

2017年12月25日,刘军的家人与王浩的家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由刘军一次性赔偿王浩亲属各项损失共计200万元(已给付)。

刘军说,他和王浩平时关系不太好,所以判断微信是王浩发的,“9月20日我晚上一宿没睡,早上起床有点控制不住情绪,想找王浩理论这件事,感觉这件事把我和家人的名誉毁了,在单位和村里都没法生活了。”

法院判决:有悔罪表现,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认为,刘军因怀疑多个微信群中损毁其名誉的言论为被害人所发,持刀刺切被害人十余刀,致被害人死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刘军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达成赔偿协议,有认罪、悔罪等情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2018年4月27日,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提起自诉:称发微信者诽谤,索赔50万

记者了解到,刘军对发微信的李刚提起自诉,要求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李刚承担刑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50万元。

2017年11月20日,该案在丰台法院开庭。

在法庭上,李刚承认事情是自己做的,对诽谤罪不持异议。他说,微信内容都是虚构的,引发命案出乎其预料,“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前几年我和他发生了矛盾,后来一直没有解决,他也没有跟我道歉,导致我一直没上班。”李刚说,他丢了工作之后生活压力很大,因此更恨刘军,就想着编造一段微信骂刘军,“我想着骂完他再给他道个歉,然后就能回去上班,没想到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在法庭上,李刚说自己和刘军是亲戚关系,刘军在单位是缉查组组长。“我没想那么多,法律意识淡薄。我家里现在比较困难,这口气咽不下去。这事我做得不对,心里挺自责的。”李刚说。

针对赔偿问题,李刚的辩护人表示,赔偿应指已实际发生的损失,对死者王浩家属的赔偿不是刘军的损失,刘军主张的赔偿数额没有法律依据。

记者最新获悉,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自诉人撤回自诉。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韩佟 CN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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